问题 | 劳动合同未写工作时间怎么处理 |
释义 | 劳动合同未写工作时间应该立即补上。 工作不签合同的期限,如果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三十日的,算违法行为,没有超过三十日的,则不能认定违法。 建立劳动关系后,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则应当在第二个月开始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但以十一个月为限。 劳动合同应当具备以下条款: 1、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 2、劳动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号码; 3、劳动合同期限; 4、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5、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6、劳动报酬; 7、社会保险; 8、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9、法律、法规规定应当纳入劳动合同的其他事项。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1、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2、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3、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4、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5、因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1、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4、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5、因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6、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综上所述,工作不签合同的期限,如果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三十日的,算违法行为,没有超过三十日的,则不能认定违法。建立劳动关系后,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则应当在第二个月开始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但以十一个月为限。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第十七条 【劳动合同的内容】劳动合同应当具备以下条款: (一)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 (二)劳动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号码; (三)劳动合同期限; (四)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五)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六)劳动报酬; (七)社会保险; (八)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九)法律、法规规定应当纳入劳动合同的其他事项。 劳动合同除前款规定的必备条款外,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约定试用期、培训、保守秘密、补充保险和福利待遇等其他事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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