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公务员工伤认定及赔偿是怎么样的? |
释义 | 1、国家公务员申请工伤由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 发生工伤后,用人单位可以在1个月内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原劳动局)申请工伤认定,如果公司不申请。那么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在一年内可以提出认定申请。需提交材料:工伤认定申请表(劳动局的网站一般有下载)、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医疗诊断证明等; 2、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人民警察因战因公负伤致残,按照现行规定的审批权限及评残办法予以评残。其伤残性质的认定和伤残等级评定标准、伤残抚恤金标准、补办评残手续和伤残抚恤关系转移等,参照《军人抚恤优待条例》及《伤残抚恤管理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办理。 3、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人民警察牺牲,批准为烈士的条件,参照《革命烈士褒扬条例》执行,按照现行规定的审批权限审批。 4、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人民警察因公牺牲和病故的确认,参照《军人抚恤优待条例》的有关规定办理。 5、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人民警察死亡一次性抚恤金标准,参照《军人抚恤优待条例》执行(不享受现役军人立功和获得荣誉称号者死亡时增发抚恤金的待遇),具体计发标准,仍按照现行规定执行。 虽然公务员有专门的《公务员法》进行规定,不适用《劳动合同法》,但是如果公务员是工伤死亡的话,根据相关法规的规定,还是会参照《工伤保险条例》当中的规定,对死者家属进行工伤死亡赔偿的。 公务员工伤适用什么规定? 公务员出现工伤主要适用《公务员法》。 《公务员法》第七十七条国家建立公务员保险制度,保障公务员在退休、患病、工伤、生育、失业等情况下获得帮助和补偿。 公务员因公致残的,享受国家规定的伤残待遇。公务员因公牺牲、因公死亡或者病故的,其亲属享受国家规定的抚恤和优待。 公务员可不可以进行工伤认定? 可以。 所谓工伤,是指由工作引起并在工作过程中发生的事故伤害和职业病伤害。《工伤保险条例》 第二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基金会、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等组织和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以下称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本条例规定参加工伤保险,为本单位全部职工或者雇工(以下称职工)缴纳工伤保险费。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基金会、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等组织的职工和个体工商户的雇工,均有依照本条例的规定享受工伤保险待遇的权利。 根据此条规定,一般理解都是公务员不受《工伤保险条例》调整。为此民政部、各省都出台了相关政策,现如今大多数省份都把公务员纳入了工伤保险调整的范筹。 按国际劳工组织对工伤的定义,公务员同样可以进行工伤认定的。只不过涉及认定工伤以后相关工伤待遇支付的途径和渠道不同而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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