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再审程序是否可以申请鉴定 |
释义 | 再审程序可以申请鉴定,但不足罪证据不是再鉴定的理由;再审立案后的开庭时间取决于审判监督程序;再审被驳回后可以向上级法院或同级检察院抗诉,符合一定条件的申诉应重新审判。 法律分析 一、再审程序是否可以申请鉴定 再审适用一审程序,是可以向法院申请再鉴定的。 但认为罪证据不足不是申请再鉴定的理由。见《司法鉴定程序通则》第二十九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司法鉴定机构可以接受委托进行重新鉴定: 1、原司法鉴定人不具有从事原委托事项鉴定执业资格的。 2、原司法鉴定机构超出登记的业务范围组织鉴定的。 3、原司法鉴定人按规定应当回避没有回避的。 4、委托人或者其他诉讼当事人对原鉴定意见有异议,并能提出合法依据和合理理由的。 5、法律规定或者人民法院认为需要重新鉴定的其他情形。 接受重新鉴定委托的司法鉴定机构的资质条件,一般应当高于原委托的司法鉴定机构。 二、再审立案后多久开庭 人民法院按照审判监督程序再审的案件,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是由第一审法院作出的,按照第一审程序审理,所作的判决、裁定,当事人可以上诉;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是由第二审法院作出的,按照第二审程序审理,所作的判决、裁定,是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上级人民法院按照审判监督程序提审的,按照第二审程序审理,所作的判决、裁定是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一审的审限为6个月,二审的审限为3个月。 对已生效的民事判决、裁定、调解书申请再审应向作出生效裁判的人民法院提出。对二审人民法院作出的按自动撤回上诉处理的民事裁定不服申请再审的,应向二审人民法院提出。 三、再审被驳回怎么办抗诉 再审的诉讼请求被驳回可以向上级人民法院或者同级人民检察院进行抗诉。依据《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二条: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可以向人民法院或者人民检察院提出申诉,但是不能停止判决、裁定的执行。第二百五十三条: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的申诉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重新审判: 1、有新的证据证明原判决、裁定认定的事实确有错误,可能影响定罪量刑的; 2、据以定罪量刑的证据不确实、不充分、依法应当予以排除,或者证明案件事实的主要证据之间存在矛盾的; 3、原判决、裁定适用法律确有错误的; 4、违反法律规定的诉讼程序,可能影响公正审判的; 5、审判人员在审理该案件的时候,有贪污受贿,徇私舞弊,枉法裁判行为的。 结语 再审程序允许申请再鉴定,但不足的罪证据并不是申请再鉴定的理由。根据司法鉴定程序通则第二十九条,司法鉴定机构可以接受重新鉴定的情形包括:鉴定人资格问题、机构超出业务范围、未回避等。重新鉴定机构的资质应高于原鉴定机构。再审案件的开庭时间根据一审或二审程序而定,一审审限为6个月,二审审限为3个月。再审请求被驳回后,可以向上级法院或同级检察院进行抗诉。根据刑事诉讼法,申诉符合一定条件时,人民法院应重新审判。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2021修正):第二编 审判程序 第十五章 特别程序 第四节 认定公民无民事行为能力、限制民事行为能力案件 第一百九十五条 人民法院受理申请后,必要时应当对被请求认定为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进行鉴定。申请人已提供鉴定意见的,应当对鉴定意见进行审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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