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怀孕8个月想提前休产假 |
释义 | 一般规定的情况下,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按道理来说,产假是不可以提前休的。如果经过医院检查鉴定没确定预产期提前,则可以凭借相关证明提前开始休产假,开始安胎待产。但是每个地区每个单位具体的规定不尽相同,还是要根据当地的情况来判断。 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难产的,应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可增加产假15天。 女职工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15天产假;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42天产假。 女职工在孕期不能适应原劳动的,用人单位应根据医疗机构的证明,予以减轻劳动量或者安排其他能够适应的劳动。 对怀孕7个月以上的女职工,用人单位不得延长劳动时间或者安排夜班劳动,并应当在劳动时间内安排一定的休息时间。 怀孕女职工在劳动时间内进行产前检查,所需时间计入劳动时间。 产假可以提前休,孕妇在怀孕的初期会有妊娠反应,所以在这一阶段可以提前的向公司申请产假。孕妇休假是受到国家法律保护的,所以在怀孕的时候可以根据自己的身体状况向公司提出提前休产假。产假一般是指女方生孩子及哺乳期间所享有的带薪假期,计划生育假是指男女方实行计划生育期间所享有的带薪假期,而生育假则出于对女职工计划生育奖励之考虑,其享有的条件是合法生育,不论是第一胎还是第二胎,非法生育的女职工不能享有,对此,从“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子女的夫妻,女方享受30日的奖励假”规定即可看出。 法律依据:《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七条 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女职工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15天产假;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42天产假。 《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 第八条女职工产假期间的生育津贴,对已经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标准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对未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女职工产假前工资的标准由用人单位支付。 女职工生育或者流产的医疗费用,按照生育保险规定的项目和标准,对已经参加生育保险的,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对未参加生育保险的,由用人单位支付。第九条对哺乳未满1周岁婴儿的女职工,用人单位不得延长劳动时间或者安排夜班劳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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