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民事诉讼简易程序的适用范围法律是如何规定的 |
释义 | 民事诉讼简易程序的适用范围法律是怎样规定的: 1、适用简易程序的人民法院。 2、适用简易程序的审级。只能适用于人民法院审理第一审民事案件。 3、适用简易程序的案件。 一、简易程序是不是一审终审 简易程序审理的案件并都是一审终审的案件,案值比较大的案件,如果当事人对简易程序一审判决结果不服上诉的,还要进行二审。基层人民法院和它派出的法庭审理事实清楚、权利义务关系明确、争议不大的简单的民事案件,适用本章规定。基层人民法院和它派出的法庭审理前款规定以外的民事案件,当事人双方也可以约定适用简易程序。 二、签了认罪认罚走简易程序吗 签了认罪认罚不一定就走简易程序。 简易程序只适用于事实清楚,权利、义务关系明确,争议不大的简单民事案件。简易程序起诉方式、受理案件的程序、传唤方式简便。审理实行独任制,程序简便。 法院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 不适用简易程序的情况: 1、起诉时被告一方下落不明的; 2、发回重审和再审的案件; 3、非诉程序; 4、共同诉讼中一方或双方当事人人数众多的; 5、适用审判监督程序的; 6、涉及国家利益和社会利益的; 7、第三人起诉请求改变或者撤销生效判决、裁定、调解书的; 8、其他不宜适用简易程序的案件。 并且,简易程序经双方当事人协商人民法院同意的可以使用简易程序,而且当事人不得协议排除适用简易程序。刑事诉讼中同样存在简易程序的使用,有以下情形: 1、案件事实清楚、证据充分的; 2、被告人承认自己所犯罪行,对指控的犯罪事实没有异议的; 3、被告人对适用简易程序没有异议的; 4、属于基层人民法院管辖的。 人民检察院在提起公诉的时候,可以建议人民法院适用简易程序。适用简易程序审理公诉案件,人民检察院应当派员出席法庭。 三、二审简易程序 基层人民法院和它派出的法庭审理事实清楚、权利义务关系明确、争议不大的简单的民事案件,可以适用简易程序。基层人民法院和它派出的法庭审理前款规定以外的民事案件,当事人双方也可以约定适用简易程序。人民法院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简易程序规定》第3条的规定,当事人就适用简易程序提出异议,人民法院认为异议成立的,或者人民法院在审理过程中发现不宜适用简易程序的,应当将案件转入普通程序审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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