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海北居住证办理的程序是怎么样的 |
释义 | 海北居住证的办理步骤为将相关材料提交给居住地的公安派出所、流动人口服务管理站或受公安机关委托的社区服务机构,若符合条件且证明材料齐全,公安机关将在受理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制作并发放居住证。申请人需要离开常住户口所在地到其他城市居住半年以上,并符合有合法稳定就业、合法稳定住所、连续就读条件之一的条件。 法律分析 办理海北居住证的步骤如下: 1. 将相关材料提交给居住地的公安派出所、流动人口服务管理站或受公安机关委托的社区服务机构; 2. 如果符合居住证申领条件且证明材料齐全,公安机关将在受理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制作并发放居住证。 3.对申请材料不全的,受理机构应当一次性告知申领人需要补充的材料。 延伸阅读: 那么,海北居住证办理需要具备什么样的条件 离开常住户口所在地,到其他城市居住半年以上,符合有合法稳定就业、合法稳定住所、连续就读条件之一的,可以申领居住证。 说明: 居住半年以上,是指在居住地居住,并按照《青海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青海省居住证实施办法的通知(以下简称《办法)办理居住登记满半年。按照《办法规定,由学校、民办高等教育机构负责登记的连续就读人员,可凭学生证、就读学校出具的其他能够证明连续就读的材料证明其已居住半年以上。 合法稳定就业,是指被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事业单位录用(聘用),或者被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招收并依法签订劳动合同,或者在城镇从事第二、三产业并持有工商营业执照等。 合法稳定住所,是指公民在居住地实际居住具有合法所有权的房屋、保障性住房、租赁房屋、用人单位或就读学校提供的宿舍等。 连续就读,是指在全日制小学、中学、中高等职业学校或普通高等学校取得学籍并就读。 拓展延伸 依据我国《浙江省居住房屋出租登记管理办法》的规定,海北居住证的办理需要遵循一定的步骤。首先,房主需向房屋所在地派出所申请办理《浙江省居住房屋出租登记证明》,取得证明后,前往当地公安机关办理《浙江省居住证》。办理过程中,房主需要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如房屋所有权证明、租赁合同等。公安机关在审核通过后,为房主办理《浙江省居住证》。 需要注意的是,办理《浙江省居住证》的具体流程和要求可能会因地区而异,因此,在办理前应先了解当地相关部门的具体操作流程。 结语 办理海北居住证需要提交相关材料并符合条件,包括离开常住户口所在地到其他城市居住半年以上,符合有合法稳定就业、合法稳定住所、连续就读条件之一。公安机关将在受理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制作并发放居住证,对申请材料不全的,受理机构应当一次性告知申领人需要补充的材料。 法律依据 居住证暂行条例(2015-11-26)\t第二条\t公民离开常住户口所在地,到其他城市居住半年以上,符合有合法稳定就业、合法稳定住所、连续就读条件之一的,可以依照本条例的规定申领居住证。 居住证暂行条例(2015-11-26)\t第十五条\t居住证持有人符合居住地人民政府规定的落户条件的,可以根据本人意愿,将常住户口由原户口所在地迁入居住地。 居住证暂行条例(2015-11-26)\t第四条\t居住证登载的内容包括:姓名、性别、民族、出生日期、公民身份号码、本人相片、常住户口所在地住址、居住地住址、证件的签发机关和签发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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