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住房公积金个人信息更改方式如下: 1、线下更改:住房公积金账户上的职工姓名或身份证号码与本人的身份证信息不一致时,单位或职工本人持职工身份证、单位证明(加盖单位公章)或公安部门证明到住房公积金缴存网点办理更正手续; 2、线上更改:登陆当地住房公积金官网,选择信息更改选项,根据提示进行更改。 公积金计算方式如下: 1、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按单位月缴存额与个人月缴存额的合计数确定; 2、单位月缴存额=缴存基数乘以缴存比例(元以下四舍五入),个人月缴存额=缴存基数乘以缴存比例(元以下四舍五入),合计月缴存额=单位月缴存额+个人月缴存额; 3、缴存基数为职工本人上年度月平均工资; 4、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按照职工本人上一年度年底应发工资全额进行核定,每年调整一次,缴存基数原则上不应超过职工工作地所在设区城市统计部门公布的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倍。每年调整时间由中心提前行文通知; 5、住房公积金缴交比例统一为12%(即单位和个人各12%),同一单位实行同一缴存比例。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十条 职工应当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由用人单位和职工共同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 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可以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由个人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 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工作人员养老保险的办法由国务院规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