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成都机动车注销登记需要哪些材料? |
释义 | 办理资料:1。《机动车登记证》原件; 2、《机动车行驶证》原件; 3、机动车号牌; 4、属于校车的,应当交回校车标志; 5、属于报废解体的,还应当提供《报废机动车回收证明》原件(已经网上核实的,不再提供相应的纸质证明),监销车辆还应当提供《机动车检验记录表》原件; 6、机动车灭失的,还应当提供机动车所有人身份证明原件(具体说明见《机动车登记条例》第五章第六十四条第四款)和灭失证明原件; 7、因质量问题退车的,还应当提供机动车制造商或者经销商出具的退车证明原件; 8、因故不在我国使用的,还应当提供出境证明复印件或者海关出具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监管车辆进出境领(销)牌照通知书》原件; 9、机动车登记被撤销的,提供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出具的《公安交通管理撤销决定书》和《报废机动车回收证明》原件;10.非法拼装或者符合国家强制报废标准的机动车被依法收缴和强制报废的,提供机动车被依法收缴的法律文件复印件和《报废机动车回收缴证明》原件; 11、代理人申请的,还应当提供代理人出具的具有法律效力的书面委托书原件。办理条件:机动车驾驶人因服兵役、出国(境)等原因无法在规定时间内办理驾驶证到期换证的,可以通过互联网平台延期换证业务。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参考来源:https://static.122.gov.cn/V1.15.0/static/helpMain/help-qa-fun1.html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 参考来源:https://static.122.gov.cn/V1.15.0/static/helpMain/help-qa-fun2.html 《机动车登记规定》 参考来源:https://static.122.gov.cn/V1.15.0/static/helpMain/help-qa-fun5.html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