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当身份证不见时,应及时向当地公安机关报失并申请补领。具体程序为:申请人携带居民户口簿,前往户口所在地派出所申请补领身份证。在派出所进行人像和指纹采集后,缴纳工本费并在居民身份证登记表上签字并留下联系电话。通常情况下,身份证将在60天内发放。 法律分析 身份证不见了的处理方式:当事人应当及时到当地公安机关说明情况,并申请补领。且具体程序如下,申领人带本人的居民户口簿,到户口所在地派出所申请补领居民身份证。进行人像采集和指纹采集。最后,缴纳工本费,在发放居民身份证登记表上签字并留下联系电话。且身份证一般会在六十日内予以发放。 拓展延伸 如何应对身份证丢失的紧急情况? 当发现身份证丢失时,首先要保持冷静并立即采取行动。第一步是报案,前往当地公安机关或派出所,向警方说明情况并填写相关报案表。同时,及时联系银行、社保、医疗等机构,通知他们身份证的丢失,以防止身份信息被滥用。第二步是重新办理身份证,准备好相关材料,如户口本、照片等,前往当地公安局申请补办身份证。在等待新身份证办理期间,可以向单位、学校等机构申请临时身份证明。此外,要密切关注个人信息安全,及时更改密码、防范诈骗等。记住,保护个人信息是我们每个人的责任,平时要妥善保管身份证,避免丢失的发生。 结语 丢失身份证后的处理方式是及时报案并补办身份证。首先,向当地公安机关说明情况并填写报案表,同时通知相关机构防止身份信息被滥用。然后,准备好户口本、照片等材料,前往公安局申请补办身份证。在等待期间,可以申请临时身份证明。同时,要保护个人信息安全,更改密码、防范诈骗等。保管身份证是每个人的责任,避免丢失的发生。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第十一条 国家决定换发新一代居民身份证、居民身份证有效期满、公民姓名变更或者证件严重损坏不能辨认的,公民应当换领新证;居民身份证登记项目出现错误的,公安机关应当及时更正,换发新证;领取新证时,必须交回原证。居民身份证丢失的,应当申请补领。 《《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第十二条 公民申请领取、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公安机关应当按照规定及时予以办理。公安机关应当自公民提交《居民身份证申领登记表》之日起六十日内发放居民身份证;交通不便的地区,办理时间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的时间不得超过三十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