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拘役和管制有什么的区别 |
释义 | 拘役和管制的区别及其期限、对象和执行方式。拘役是剥夺犯罪人自由并进行劳动改造,期限为1个月至6个月,适用于轻微犯罪。管制是限制犯罪人自由进行社区矫正,期限为3个月至2年,适用于轻罪。拘役需要关押但可每月回家1-2天,参与劳动可获报酬;管制不需要关押但期限较长,参与劳动同工同酬。管制刑期从判决执行日起计算,羁押1日折抵刑期2日。管制轻于拘役。 法律分析 一、拘役和管制有什么区别 1、含义与性质不同:拘役是短期剥夺犯罪人自由,就近实行劳动改造的刑罚方法。而管制是对罪犯不予关押,但限制其一定自由,进行社区矫正的刑罚方法。 2、期限不同:拘役的期限为1个月以上6个月以下。数罪并罚时,最高不得超过1年。管制的期限为3个月以上2年以下,但是在数罪并罚时,可以延长到3年。管制的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1日折抵刑期2日。 3、对象不同:拘役一般只适用于犯罪性质比较轻微、社会危害性不大的犯罪。而管制适用于罪行性质轻、危害小、行为人人身危险性较小的犯罪。 4、执行不同:被判处拘役的犯罪分子,由公安机关就近执行。被判处拘役的犯罪分子在执行期间享有两项待遇:一是探亲;二是参加劳动,可以酌量发给报酬。而被判处管制的犯罪分子,依法实行社区矫正。 二、管制和拘役的期限 1、管制规定的期限为3个月以上2年以下数罪并罚最高不超过3年; 2、拘役的期限为1个月以上6个月以下数罪并罚最高不超过1年; 3、管制不需要关押; 4、拘役需要关押但每月可以回家1-2天; 5、参加劳动的待遇,判处管制的犯罪人员参与劳动实行同工同酬; 6、参加劳动的待遇,判处拘役参加劳动的酌量发给报酬。 三、管制的刑期范围是什么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将管制规定为主刑的一种,由人民法院判决,公安机关执行。管制的期限为3个月以上2年以下,但是在数罪并罚时,可以延长到3年。管制的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1日折抵刑期2日。管制刑期的上限虽然比拘役长,但由于管制只是限制人身自由,而拘役是剥夺人身自由。从性质上讲,管制仍轻于拘役。 管制的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1日折抵刑期2日,之所以规定羁押1日折抵刑期2日,是因为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属于剥夺自由,而管制只是限制自由。另外,对于经过批准离开所居住的市、县外出的罪犯,被许可外出的期间,应计入执行期,但超过许可的时间不计入执行期;对于未被批准而擅自离开所在地域的罪犯,其外出期间,不得计入执行期。扣除的执行期,由县级公安机关在其法律文书上注明,并加盖公章,通知本人,同时书面通知同级人民检察院和原审判或批准机关。 结语 拘役和管制是两种不同的刑罚方法。拘役是短期剥夺犯罪人自由,就近实行劳动改造;而管制是对罪犯不予关押,但限制其一定自由,进行社区矫正。拘役的期限为1个月以上6个月以下,管制的期限为3个月以上2年以下,但在数罪并罚时,可以延长到3年。拘役适用于犯罪性质较轻微的犯罪,而管制适用于罪行性质轻、危害小的犯罪。被判处拘役的犯罪分子在执行期间享有探亲和参加劳动的待遇,而被判处管制的犯罪分子则进行社区矫正。管制刑期虽然比拘役长,但从性质上讲,管制仍轻于拘役。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2018修正):第六章 强制措施 第八十五条 公安机关拘留人的时候,必须出示拘留证。 拘留后,应当立即将被拘留人送看守所羁押,至迟不得超过二十四小时。除无法通知或者涉嫌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通知可能有碍侦查的情形以外,应当在拘留后二十四小时以内,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属。有碍侦查的情形消失以后,应当立即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属。 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六章 强制措施 第四节 拘 留 第一百二十七条 除无法通知或者涉嫌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通知可能有碍侦查的情形以外,应当在拘留后二十四小时以内制作拘留通知书,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属。拘留通知书应当写明拘留原因和羁押处所。 本条规定的“无法通知”的情形适用本规定第一百一十三条第二款的规定。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本条规定的“有碍侦查”: (一)可能毁灭、伪造证据,干扰证人作证或者串供的; (二)可能引起同案犯逃避、妨碍侦查的; (三)犯罪嫌疑人的家属与犯罪有牵连的。 无法通知、有碍侦查的情形消失以后,应当立即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属。 对于没有在二十四小时以内通知家属的,应当在拘留通知书中注明原因。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2020修正):第一编 总则 第三章 刑罚 第三节 拘役 第四十二条 拘役的期限,为一个月以上六个月以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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