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论行政行为的效力及其变动 |
释义 | 法律分析:行政行为的效力主要表现为:(1)行政行为具有确定力,行政行为具有确定力是指有效成立的行政行为,具有不可变更力,即非依法不得随意变更或撤销和不可争辩力。(2)行政行为具有拘束力,行政行为具有拘束力是指行政行为成立后,其内容对有关人员或组织产生法律上的约束力,有关人员或组织必须遵守、服从。主要表现为对行政主体和行政相对人的拘束力。(3)行政行为具有公定力。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 第十六条 除法律、法规、规章外,其他规范性文件不得设定行政处罚。 第十七条 行政处罚由具有行政处罚权的行政机关在法定职权范围内实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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