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调解是否离婚诉讼的必经程序 |
释义 | 法院审理离婚诉讼时必须要对夫妻双方进行调解,根据法律规定,法院在审理离婚诉讼案件时,会对双方当事人先行调解,但当事人拒绝调解的除外。在调解无效之后,再根据夫妻感情是否破裂作出相应的判决。 一、妻子出轨不愿意离婚怎么办 妻子出轨不愿意离婚,丈夫可以选择诉讼方式离婚。提起离婚诉讼时,必须向法院提供双方感情破裂的充分证据。法院进行调解,调解无效,且确认感情破裂的,应准予离婚。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可知,诉讼离婚,指夫妻双方就是否离婚或者财产的分割、债务的分担、子女的抚养等问题无法达成一致的意见,而向人民法院起诉,人民法院经审理后,通过调解或判决解除婚姻关系的一种离婚制度。 二、夫妻感情破裂,一方不愿意离婚怎么办 夫妻感情破裂,一方不愿意离婚,可以通过诉讼方式离婚,起诉离婚流程如下: 1、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人民法院不受理,说明理由;受理,进行开庭调解,审理; 3、判决。根据庭审情况,人民法院会对当事人进行再度调解,再次调解如果还未达成一致,法院则进行宣判。法院会怎么判决,要根据夫妻感情是否破裂来确定。 三、男人拖着不离婚对策有哪些 男方拖着不离婚这一情况的对策是:女方可以向具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由法院根据夫妻感情是否破裂作出是否准予离婚的判决,判决生效之后,夫妻关系就解除了。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规定,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五条 当事人起诉到人民法院的民事纠纷,适宜调解的,先行调解,但当事人拒绝调解的除外。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