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继承遗产纠纷的起诉程序怎么走? |
释义 | 继承遗产纠纷的起诉程序及遗产继承份额分配原则。立案起诉阶段需准备资料和起诉状,庭审阶段可辩论证据并和解,诉讼执行阶段可申请强制执行。遗产分割应有利于生产和生活需要,不损害遗产效用。对房屋遗产分割应遵循有利于生产和生活的原则,不损害房屋效用。可采取折价补偿或共有方法分割房屋遗产。继承人间纠纷可通过协商或诉讼解决,需按法定流程起诉并提供相关证据。 法律分析 一、继承遗产纠纷的起诉程序怎么走? 1、立案起诉阶段 诉讼的开始是要先到法院立案,立案通过后书记员才能排期和确定开庭时间。立案时需要做好相关的准备。 (1)整理资料和证据:立案前需要先准备好相关的材料,包括原被告的个人信息资料和相关的继承诉讼证据,例如遗嘱公证书、与被继承人的关系证明和赠与扶养协议等等。 (2)书写和递交起诉状。 2、庭审阶段 立案通过后,法院会发送传票,传票中会记载开庭的时间以及原告提供的各项起诉材料,供由被告参考并提出质证意见。在庭审期间,双方可就针对证据的效力、证据的证明能力以及证据是否真实合法等进行法庭辩论。甚至有和解意愿的,能当庭在法官的主持下进行和解。 3、诉讼执行阶段 庭审结束后,法院根据实际情况作出了判决,在收到判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不提出异议或者是上诉的,该判决生效。被告在判决生效后仍拒不履行,原告可向法院提出申请强制执行。 二、遗产继承份额怎么分配? 遗产分割应当有利于生产和生活需要,不损害遗产的效用。不宜分割的遗产,可以采取折价、适当补偿或者共有等方法处理。 这条规定,说明对房屋遗产进行分割时应掌握两条基本原则:一是有利于生产和生活需要,也就是不能把无法分割的房屋遗产,强行分开、割断,以致造成生产无法正常进行或给生活带来不便。二是不损害遗产的效用,房屋本身就是用来生产经营或居住生活的,不能因继承分割而改变了房屋的使用属性,丧失了房屋原有的使用价值。 房屋遗产分割不同于其他财产的分割,因为房屋是不动产,不能随意移动,或因继承人的实际需要,并兼顾各继承人的利益,可以采取以下两种方法分割房屋遗产: 第一种方法是采取折价补偿的方法。一般是归居住使用者所有,由其按各继承人应继承的房屋遗产份额折价补偿。房屋作价标准可以由继承人自行协商确定,或根据房屋所在地人民政府规定的房屋估价标准,并参照当地市场价格合理评定。 第二种方法是采取共有方法,共有分为共同共有和按份共有两种形式。所谓共同共有就是继承人对房屋遗产平等地、不分份额地享有所有权,按份共有则是继承人按份额占有房屋遗产,并按各自的份额享受权利。 如果是继承人之间就继承遗产等事项发生纠纷的,那么就可以通过协商或者是诉讼的方式来予以处理,只不过在诉讼的时候需要按照法定的流程来起诉,并且还需要由原告当事人和被告当事人收集相关的能够证明自己的诉讼主张的证据。 结语 继承遗产纠纷的起诉程序包括立案起诉、庭审和诉讼执行阶段。在立案前,需要整理资料和证据,并递交起诉状。庭审期间,双方可以进行法庭辩论,甚至进行和解。庭审结束后,法院作出判决,如被告不履行判决,原告可申请强制执行。遗产继承份额的分配应有利于生产和生活需要,不损害遗产的效用。对于房屋遗产的分割,可以采取折价补偿或共有的方式。若继承人间发生纠纷,可通过协商或诉讼解决,并需收集相关证据支持诉讼主张。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章 遗嘱继承和遗赠 第一千一百四十三条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所立的遗嘱无效。 遗嘱必须表示遗嘱人的真实意思,受欺诈、胁迫所立的遗嘱无效。 伪造的遗嘱无效。 遗嘱被篡改的,篡改的内容无效。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章 遗嘱继承和遗赠 第一千一百三十八条 遗嘱人在危急情况下,可以立口头遗嘱。口头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危急情况消除后,遗嘱人能够以书面或者录音录像形式立遗嘱的,所立的口头遗嘱无效。 中华人民共和国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第四章 继承 第三十二条 遗嘱方式,符合遗嘱人立遗嘱时或者死亡时经常居所地法律、国籍国法律或者遗嘱行为地法律的,遗嘱均为成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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