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可以在解除劳动合同后领取补偿金吗 |
释义 | 一、可以在解除劳动合同后领取补偿金吗 1、可否在解除劳动合同后领取经济补偿金,要依据解除劳动合同的原因而定: (1)如果用人单位过错造成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如: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等,可以主张经济补偿; (2)劳动者自己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没有过错的,不能主张经济补偿; (3)如果用人单位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如: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等,不能主张经济补偿; (4)如果用人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如:在工伤医疗期;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等,可以主张双倍经济补偿。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经济补偿】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四)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经济补偿金的个税怎么算 按照我国税法的规定,对于你个人的收入,需要计算个税的包括下面几种收入: 1、工资、薪金所得; 2、劳务报酬所得; 3、稿酬所得; 4、特许权使用费所得; 5、利息、股息、红利所得; 6、财产租赁所得; 7、财产转让所得; 8、偶然所得; 9、其他所得。 对于经济补偿金的个税计算,一般是,经济补偿金不超过本地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3倍以内的部分,可以免征个人所得税的;如果说是超过的部分,则要计征个人所得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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