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夫妻共同财产包括房屋产权,离婚时需协商处理,如协议不成则由法院根据财产情况来判决,以照顾子女和无过错方的权益。对于房屋归属问题,一般情况下有三种处理方式:竞价取得、评估补偿或拍卖变卖分割。 法律分析 双方父母出资共同还贷,房屋产权在夫妻名下,为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夫妻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如果协议未能达成,则根据财产情况和照顾子女、女方及无过错方的利益原则,由人民法院判决。如果双方无法就夫妻共同财产中的房屋价值和归属达成协议,人民法院将按以下情况处理:(一)双方都主张房屋所有权并同意竞价购买,则应准许;(二)一方主张房屋所有权,评估机构应按市场价格对房屋作出评估,获得房屋所有权的一方应给予另一方相应补偿;(三)双方都不主张房屋所有权,则根据当事人申请拍卖或变卖房屋,并根据所得价款进行分割。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七十六条 双方对夫妻共同财产中的房屋价值及归属无法达成协议时,人民法院按以下情形分别处理: (一)双方均主张房屋所有权并且同意竞价取得的,应当准许; (二)一方主张房屋所有权的,由评估机构按市场价格对房屋作出评估,取得房屋所有权的一方应当给予另一方相应的补偿; (三)双方均不主张房屋所有权的,根据当事人的申请拍卖、变卖房屋,就所得价款进行分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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