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根据《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三十一条规定,用人单位违反法律、法规、规章或者劳动合同约定,未按时足额支付劳动者的工伤保险待遇的,应当给予赔偿。对于已经发放的丧葬费,如果用人单位在后续的处理中被认定不应该给予保险待遇,则可要求劳动者退回丧葬费。 法律依据: 1.《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三十一条:“用人单位违反法律、法规、规章或者劳动合同约定,未按时足额支付劳动者的工伤保险待遇的,应当给予赔偿。” 2.《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第三百四十一条:“以虚构的伤情、非正常工作时间造成的事故等方式骗取工伤保险金、医疗费用的,追究刑事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3.《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三条:“发生工伤事故,工伤职工死亡的,由用人单位支付丧葬费。死亡不明或者死亡后尸体无法找到的,用人单位可以依法申请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 以上是关于工伤丧葬费是否可以退回的法律分析和法律依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