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叉车需要买交强险吗 |
释义 | 关于叉车需要买交强险吗,我的回答是叉车通常是工厂用来运输货物的交通工具。在我国,叉车是否属于机动车呢?机动车,按照通常情况下的理解,是指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应当由相关车辆管理部门核发驾驶证照后,才能驾驶的机动车辆。叉车虽属于特种车辆,但经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培训合格、核发叉车操作证或作业证后,才能驾驶。因此,叉车属于通俗理解的机动车辆。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叉车不能获得车辆牌照,也不允许叉车在道路上行驶,要出行必须用货运车承载。因此,叉车在我国不属于必须购买交强险车辆的范围。那么,叉车在道路上行驶发生交通事故该如何赔偿呢? 叉车在道路上行驶发生交通事故,其处理程序同一般机动车辆发生车辆并无两样,只是在赔偿上有所不同。通常情况下,机动车辆发生交通事故,都是由保险公司在且交通事故不属于第三者商业险的免责范围的话,保险公司也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叉车在没有购买第三人商业险的情形下,赔偿权利人只能要求肇事方承担赔偿责任。如果叉车属于公司车辆的,肇事者是在履行职务时发生的交通事故,那么由肇事者所在公司承担赔偿责任。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 第二十一条被保险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本车人员、被保险人以外的受害人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依法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道路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受害人故意造成的,保险公司不予赔偿。 第二十二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保险公司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垫付抢救费用,并有权向致害人追偿:(一)驾驶人未取得驾驶资格或者醉酒的;(二)被保险机动车被盗抢期间肇事的;(三)被保险人故意制造道路交通事故的。有前款所列情形之一,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造成受害人的财产损失,保险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 第二十四条国家设立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以下简称救助基金)。有下列情形之一时,道路交通事故中受害人人身伤亡的丧葬费用、部分或者全部抢救费用,由救助基金先行垫付,救助基金管理机构有权向道路交通事故责任人追偿:(一)抢救费用超过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的;(二)肇事机动车未参加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的;(三)机动车肇事后逃逸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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