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当事人若要创办驾校的,所需要向有关部门提交的材料包括:申请从事机动车驾驶员培训经营的,应当依法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办理有关登记手续后,向所在地县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提出申请,并提交《交通行政许可申请书》等材料。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机动车驾驶员培训管理规定》第十三条 申请从事机动车驾驶员培训经营的,应当依法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办理有关登记手续后,向所在地县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提出申请,并提交以下材料: (一)《交通行政许可申请书》; (二)申请人身份证明及复印件; (三)经营场所使用权证明或产权证明及复印件; (四)教练场地使用权证明或产权证明及复印件; (五)教练场地技术条件说明; (六)教学车辆技术条件、车型及数量证明(申请从事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教练场经营的无需提交); (七)教学车辆购置证明(申请从事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教练场经营的无需提交); (八)各类设施、设备清单; (九)拟聘用人员名册、职称证明; (十)申请人办理的工商营业执照正、副本及复印件; (十一)根据本规定需要提供的其他相关材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