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浙江省温州交通违章处理要带什么东西 |
释义 | 交通违章行为在事故发生中的作用主要根据路权和安全原则判定。路权原则是认定责任大小的根本原则。违反行车规定、让行规定、其他交通规则以及交通安全原则的行为都属于交通违章行为。 法律分析 1、车辆行驶证原件或复印件; 2、车辆驾驶人驾驶证原件; 3、车辆驾驶人身份证原件; 4、现金和银行卡。 交通违章行为在事故发生中所起作用的大小,主要是根据路权原则和安全原则来判定的,而路权原则是认定交通事故责任大小的根本原则。 (1)违反各行其道规定的; (2)违反让行规定的; (3)违反交通规则其他规定的; (4)违反交通安全原则的。 拓展延伸 浙江省温州交通违章处理所需携带的必备文件 在浙江省温州进行交通违章处理时,您需要携带以下必备文件:1.驾驶证原件及复印件;2.机动车行驶证原件及复印件;3.违章通知书原件及复印件;4.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5.车辆购置税完税证明原件及复印件;6.交强险保单原件及复印件;7.车辆年检合格证原件及复印件;8.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原件及复印件(如有);9.其他相关证明文件原件及复印件。请务必确保携带以上文件的原件和复印件,以便顺利进行交通违章处理。如有遗漏或不全,可能会导致处理流程延误或无法进行处理。建议提前核对并准备好所需文件,以免耽误您的时间和精力。 结语 在进行交通违章处理时,请务必携带驾驶证、车辆行驶证、违章通知书、身份证等必备文件的原件和复印件。此外,还需遵守各项交通规则和安全原则,以确保交通安全。在浙江省温州地区进行交通违章处理时,还需携带车辆购置税完税证明、交强险保单、车辆年检合格证、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等相关文件。请提前核对并准备好所需文件,以免耽误处理流程。祝您顺利完成交通违章处理。 法律依据 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第四章 行政强制措施适用 第三十二条 交通警察应当在扣留机动车驾驶证后二十四小时内,将被扣留机动车驾驶证交所属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 具有本规定第三十一条第(一)、(二)、(三)、(四)项所列情形之一的,扣留机动车驾驶证至作出处罚决定之日;处罚决定生效前先予扣留机动车驾驶证的,扣留一日折抵暂扣期限一日。只对违法行为人作出罚款处罚的,缴纳罚款完毕后,应当立即发还机动车驾驶证。具有本规定第三十一条第(五)项情形的,扣留机动车驾驶证至考试合格之日。 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第八章 附 则 第七十八条 交通技术监控设备记录的非机动车、行人违法行为参照本规定关于机动车违法行为处理程序处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2021修正):第六章 执法监督 第八十二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依法实施罚款的行政处罚,应当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实施罚款决定与罚款收缴分离;收缴的罚款以及依法没收的违法所得,应当全部上缴国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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