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在我国刑事诉讼中,原则上被告人对一审判决不服可以进行上诉,但是上诉是否能够撤回则需要考虑具体情况。如果被告人已经在上诉过程中自愿放弃上诉,或者上诉期限已经过了,那么就不能再撤回上诉。同理,如果二审法院已经作出了判决,被告人也不能再随意撤回上诉。 法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三条:上诉期满,被告人不得再撤回上诉。 2.《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六十八条: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有权拒绝作伪证或者强迫证言。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认为自己的权利受到侵害时,有权向人民法院申诉或者控告。 3.《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三条:被告人可以在上诉期限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上诉。被上诉人在规定期限内提出答辩状和上诉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