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白山港澳通行证网上申请须知 |
释义 | 本文介绍了申请人访问白山公安惠民网办理往来港澳通行证再次签注的步骤和注意事项。申请人需要先阅读网上申请须知,满足条件后进入正式申请页面,填写基础信息并提交。注意事项包括必须如实填写申请表、办证时限为10个工作日或12个工作日、申请团队旅游签注的申请人还需提交复印件、申请人不得同时持有两个以上同一前往地的有效签注、所申请签注的有效期不能超过通行证有效期等。 法律分析 申请人访问白山公安惠民网,根据需要选择相关申请,进入网上申请页面; 申请人阅读网上申请须知,满足各项条件后,进入正式申请页面; 申请人进入正式申请页面后,根据提示填写基础信息,填写完成后,点击“提交”。 申请须知内容: 往来港澳通行证再次签注受理: ①申请人必须如实、正确填写申请表的内容。 ②网上申请的办证时限为10个工作日,如选择双向速递,办证时限为12个工作日。 ③一旦网上申请获得批准并制作证件,不管申请人是否使用本次证件,均须按规定交纳证件费。拒不交费的,公安出入境管理部门将记录在案。申请人再次申请时,公安出入境管理部门将会视情况给予相应的处理。 ④申请团队旅游签注的申请人,在领取团队旅游签注时还须交验有港澳旅游经营权的旅行社开具的全额旅游费用发票,并提交复印件。 ⑤已向公安部门通报出境备案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国有企业单位领导及银行、金融等部门工作人员,领证时须提交工作单位书面意见。同时须按单位同意的前往地点及次数提交申请。 ⑥申请人不得同时持有两个(含)以上同一前往地的有效签注。 ⑦所申请签注的有效期不能超过通行证有效期,同时要预留20天的办证时间,例如您申请1年有效的港澳签注,请确保您所持有的通行证有效期在1年零20天以上。 ⑧如果您所持通行证的签注页即将用完,建议您此次不使用网上申请,请直接到公安出入境管理部门申请换发通行证和港澳签注。 拓展延伸 根据白山公安惠民网往来港澳通行证网上申请指南,申请往来港澳通行证需要进行网上申请。具体流程包括填写申请表、提交申请材料、缴纳相关费用等步骤。同时,还需注意申请条件、办理时限以及审批机关等内容。 根据我国《出境入境管理法》规定,往来港澳通行证属于出境入境证件,申请人应年满十六周岁,且符合相关条件。往来港澳通行证分为团队旅游签注和个人旅游签注两种类型,具体办理流程及所需材料可能因地区而异。 申请往来港澳通行证的市民,可以通过白山公安惠民网进行网上申请。在申请过程中,应仔细阅读网上申请指南,了解所需材料和注意事项,以免因漏填或不符合要求而影响申请结果。同时,应确保申请材料真实、准确、完整,以避免审批失败或影响出行安排。 结语 申请人访问白山公安惠民网,根据需要选择相关申请,进入网上申请页面;申请人阅读网上申请须知,满足各项条件后,进入正式申请页面;申请人进入正式申请页面后,根据提示填写基础信息,填写完成后,点击“提交”。申请须知内容:往来港澳通行证再次签注受理,申请人必须如实、正确填写申请表的内容,网上申请的办证时限为10个工作日,如选择双向速递,办证时限为12个工作日。一旦网上申请获得批准并制作证件,不管申请人是否使用本次证件,均须按规定交纳证件费。拒不交费的,公安出入境管理部门将记录在案。申请人再次申请时,公安出入境管理部门将会视情况给予相应的处理。申请团队旅游签注的申请人,在领取团队旅游签注时还须交验有港澳旅游经营权的旅行社开具的全额旅游费用发票,并提交复印件。已向公安部门通报出境备案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国有企业单位领导及银行、金融等部门工作人员,领证时须提交工作单位书面意见。同时须按单位同意的前往地点及次数提交申请。申请人不得同时持有两个(含)以上同一前往地的有效签注。所申请签注的有效期不能超过通行证有效期,同时要预留20天的办证时间,例如您申请1年有效的港澳签注,请确保您所持有的通行证有效期在1年零20天以上。如果您所持通行证的签注页即将用完,建议您此次不使用网上申请,请直接到公安出入境管理部门申请换发通行证和港澳签注。 法律依据 学校卫生工作条例(1990-06-04)\t第三十九条\t贫困县不能全部适用本条例第六条第一款和第七条规定的,可以由所在省、自治区的教育、卫生行政部门制定变通的规定。变通的规定,应当报送国家教育委员会、卫生部备案。 中外合作办学条例(2019-03-02)\t第十一条\t中外合作办学机构应当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法律和有关行政法规规定的基本条件,并具有法人资格。但是,外国教育机构同中国实施学历教育的高等学校设立的实施高等教育的中外合作办学机构,可以不具有法人资格。 设立中外合作办学机构,参照国家举办的同级同类教育机构的设置标准执行。 中外合作办学条例(2019-03-02)\t第四十三条\t中外合作办学机构合作办学者的变更,应当由合作办学者提出,在进行财务清算后,经该机构理事会、董事会或者联合管理委员会同意,报审批机关核准,并办理相应的变更手续。 中外合作办学机构住所、法定代表人的变更,应当经审批机关核准,并办理相应的变更手续。中外合作办学机构校长或者主要行政负责人的变更,应当及时办理变更手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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