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生产伪劣农药罪的构成包括四个要素:主观上故意,主体是一般主体,客体是国家农用生产资料质量监督管理制度和农业生产,客观上生产假的或失效的农药或以不合格的农药冒充合格的农药,给生产带来较大损失。 法律分析 生产伪劣农药罪的构成有四个要件: (一)主观上表现为故意; (二)主体为一般主体; (三)客体为国家对农用生产资料质量的监督管理制度和农业生产; (四)客观方面表现为生产者明知生产的农药是假的或者失去使用效能的,或者以不合格的农药冒充合格的农药,导致生产遭受较大损失的行为。 法律依据 《刑法》第一百四十七条 生产假农药、假兽药、假化肥,销售明知是假的或者失去使用效能的农药、兽药、化肥、种子,或者生产者、销售者以不合格的农药、兽药、化肥、种子冒充合格的农药、兽药、化肥、种子,使生产遭受较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使生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使生产遭受特别重大损失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该内容由 韦端宁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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