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根据我国《担保法》的规定,抵押担保中的利率调整权不能转让。因为该权利是属于抵押权人的权利,只有抵押权人才能行使。其他人如债权人或第三方都无权行使该权利。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 第四十九条 抵押权人对抵押财产享有优先受偿权。抵押权人和债务人可以协定抵押财产的处分方式。抵押合同中对抵押财产处分方式的约定,不得限制债务人通过清算、破产程序进行抵押财产处分,但可以不予执行该抵押财产处分。抵押权人行使优先受偿权或者放弃抵押权的,应当向其他担保人通知。 第五十四条 抵押权人享有以下权利: (一)占有、使用抵押财产; (二)优先受偿权; (三)处分权; (四)追偿权; (五)拍卖权; (六)其他权利。 第五十六条 抵押权人行使处分权的,应当按照约定或者经债务人、担保人和抵押权人协商后的处理方式处分抵押财产。 抵押权人和债务人可以协定约定抵押合同项下的利息、费用、抵押财产的维修费用等问题。抵押财产的处理所得价款扣除债务后的剩余部分,归债务人所有。 债务人向抵押权人提供的抵押担保物未能履行清偿债务的,抵押权人可以依法将所持抵押财产变卖、变价、解除抵押、分配分得款项等方式处置抵押财产,以优先受偿权顺位的顺序清偿债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