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房屋质量标准是什么 |
释义 | 有下列标准: (一)完成工程设计和合同中规定的各项工作内容,达到国家规定的竣工条件。 (二)工程质量符合国家安全规定的标准,如符合房屋土建工程验收标准、安装工程验收标准等。 (三)符合工程建筑设计和工程建设合同约定的内容;有完整的并经有关部门审核的工程建设技术数据及档案图纸材料。 (四)有建筑材料、设备、购配件的质量合格证件资料和试验检验报告。 (五)有勘察、设计、施工、工程监理等单位分别签署的质量合格或优良等。 (六)有工程施工单位签署的工程质量保修书。 (七)已办理工程竣工交付使用的有关手续。 一、建设工程质量是什么? (1)招标阶段。建设单位应依法进行招标和发包。不允许肢解发包,不得迫使承包方以低于成本价竞争。不得任意压缩合理工期。 (2)开工准备阶段。办理工程质量监督手续;取得施工许可证;施工图设计文件须经审查批准方可使用;实行监理的建设工程,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工程监理单位进行监理。 (3)施工阶段。建设单位应向有关招标提供与建设工程有关的真实、准确、齐全的原始资料。不允许在装修和使用过程中擅自变动房屋建筑主体和承重结构。 (4)竣工验收阶段。验收合格后方可交付使用。竣工验收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①完成建设工程设计和合同约定的各项内容; ②有完整的技术档案和施工管理资料; ③有工程使用的主要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的进场试验报告; ④有勘察、设计、施工、工程监理等单位分别签署的质量合格文件; ⑤有施工单位签署的工程保修书。 二、建设工程竣工验收条件 1、完成工程设计和合同约定的各项内容。 2、《建设工程竣工验收报告》。 3、《工程质量评估报告》。 4、勘察单位和设计单位质量检查报告。 5、有完整的技术档案和施工管理资料。 6、有工程使用的主要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的进场试验报告。 7、建设单位已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 8、有施工单位签署的工程质量保修书。 9、市政基础设施的有关质量检测和功能性试验资料。 10、有规划部门出具的规划验收合格证。 11、有公安消防出具的消防验收意见书。 12、有环保部门出具的环保验收合格证。 13、有监督站出具的电梯验收准用证。 14、燃气工程验收证明。 15、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及其委托的监督站等部门责令整改的问题已全部整改完成。 16、已按政府有关规定缴交工程质量安全监督费。 17、单位工程施工安全评价书。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建筑法》第3条,建筑活动应当确保建筑工程质量和安全,符合国家的建筑工程安全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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