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换届选举组织不规范 问责 -法律知识 |
释义 | 法律分析: 各乡(镇)村(居、社区)组织换届选举工作领导小组及成员,换届选举工作(指导)组及成员,村(居、社区)“两委”干部及参与换届选举的相关人员。 法律依据: 《村级组织换届选举问责制度》 第一条 为进一步加强对村级组织换届选举工作的监督,确保换届选举健康有序进行,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及有关规定,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的村级组织,主要是指村(居、社区)党组织和村(居、社区)委会。 第三条问责主体。村级组织换届选举问责工作,由县委组织部负责。 第四条 问责对象。各乡(镇)村(居、社区)组织换届选举工作领导小组及成员,换届选举工作(指导)组及成员,村(居、社区)“两委”干部及参与换届选举的相关人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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