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后能够申请降低抚养费吗 |
释义 | 离婚后可以申请降低抚养费的,但需要满足一定条件。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夫妻已经离婚后,能就子女抚养费降低等事宜协商一致的,可以通过协商处理。若协商不成的,当事人可提供其无支付能力、支付费用远高于当地平均水平等情况存在,请求人民法院予以降低。 一、子女抚育费变更的条件 子女抚养费可以变更,要分两种情况讨论:第一,子女可以起诉要求增加抚养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子女抚养问题的意见》中规定:离婚后,随着物价的上涨,经济生活水平的提高,原定的抚养数额已难以满足几年后的实际需要,无法维持当地实际生活水平;因子女患病、上学,实际需要已超过原定数额的;或者有其他正当理由,可以起诉要求增加抚养费。第二,有给付义务的父母,可以起诉要求减免抚养费。在各地司法实践中,如果父母有以下情形的,可以酌定减免抚养费:由于长期患病或丧失劳动能力,失去经济来源,抚养子女的一方又能够负担的;因犯罪被收监改造,无力给付的,父母双方协商一致,同意降低抚养费数额,不侵犯子女利益的,可以酌情降低。 二、法院怎样确定子女抚养费的数额 在离婚案件中,人民法院在确定子女抚养费的数额时,一般是根据以下三大标准来确定:1、子女的实际需要;2、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3、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根据司法解释,夫妻双方离婚后,孩子的抚养费可按以下标准支付:1、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2、无固定收入的,抚育费的数额可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3、有特殊情况的,可适当提高或降低上述比例。 三、改嫁后孩子抚养费怎么算 离婚后支付孩子的抚养费,是法定义务,夫妻一方改嫁对另外一方应当支付的抚养费没有影响。抚养费是父母或其他对未成年人负有抚养义务的人,为未成年人负担的生活、教育等费用。我国法律上的抚养费,是指当这些人不能充分履行或不履行抚养义务时,支付给未成年人的费用。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七条可知,子女抚养费的数额,可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有固定收入的,抚养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无固定收入的,抚养费的数额可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水平,参照上述比例确定。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五十条 抚养费应当定期给付,有条件的可以一次性给付。 第五十八条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子女要求有负担能力的父或者母增加抚养费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一)原定抚养费数额不足以维持当地实际生活水平; (二)因子女患病、上学,实际需要已超过原定数额; (三)有其他正当理由应当增加。 第五十九条 父母不得因子女变更姓氏而拒付子女抚养费。父或者母擅自将子女姓氏改为继母或继父姓氏而引起纠纷的,应当责令恢复原姓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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