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涉外因素的民事纠纷具体适用什么程序审理 |
释义 | 我国民事诉讼法也对涉外民事诉讼的程序作了特别规定。一个民事纠纷中,只要具备上述任何一个要素,即为具有涉外因素的民事纠纷。具有涉外因素的民事关系的当事人因纠纷向人民法院起诉,即形成涉外民事诉讼。依照国际惯例,一国司法机关对具有涉外因素的民事案件的审判,原则上应当适用法院所在地国家的民事诉讼法,但是,由于涉外民事诉讼具有不同于一般民事诉讼的特点,例如,当事人的某些诉讼行为需要的时间较长等,因此,各国在制定本国的民事诉讼法时,都依据国际惯例、国家之间司法协助及平等互惠等情况,对法院审理具有涉外因素的民事纠纷所适用的程序作了特别规定。因此,人民法院审理具有涉外因素的民事纠纷,应当适用民事诉讼法第四编“涉外民事诉讼程序的特别规定”,该编没有规定的,适用民事诉讼法其他编的有关规定。 法律依据: 1、《民事诉讼法》第237条明确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进行涉外民事诉讼,适用本编规定。本编没有规定的,适用本法其他有关规定。” 2、《民事诉讼法》第238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缔结或者参加的国际条约同本法有不同规定的,适用该国际条约的规定,但中华人民共和国声明保留的条款除外。” 3、《民事诉讼法》第239条规定:“对享有外交特权与豁免的外国人、外国组织或者国际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缔结或者参加的国际条约的规定办理。” 4、《民事诉讼法》第241条规定:“外国人、无国籍人、外国企业和组织在我国人民法院起诉、应诉,需要委托律师代理诉讼,必须委托中国律师。” 5、《民事诉讼法》第240条规定:“人民法院审理涉外民事案件,应当使用中华人民共和国通用的语言、文字。当事人要求提供翻译的,可以提供,费用由当事人承担。” 6、《民事诉讼法》第244条规定:“涉外合同或者涉外财产权益纠纷的当事人,可以用书面协议选择与争议有实际联系的地点的法院管辖,选择中华人民共和国法院管辖的,不得违反本法关于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的规定。” 合同纠纷诉讼审理流程程序 合同纠纷当事人有权提起民事诉讼,但应该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交诉状。法院审查通过后立案,通知原告在7日内预交诉讼费。 原告按照法院通知如期交纳诉讼费后,法院应在7日内将原告的诉状送达给被告及第三人(如有),要求被告在15日内提出答辩或管辖权异议,并确定举证期限,要求双方当事人提交与本案相关的证据。被告如果对管辖权有异议的,可以向法院提出,法院对管辖权异议作出裁定后,当事人有权提出上诉,管辖权异议经二审裁定生效。被告如果在15日内未提出答辩的,不影响案件审理。 法院对于双方举证可以在开庭前进行证据交换,听取双方质证意见。双方当事人在举证期限届满前有权申请证人出庭作证,有权申请对专门问题进行鉴定,被告有权提出反诉。 法院在开庭前3天应该通知双方当事人按照法院指定日期到庭。开庭结束后,由法院当庭宣判或者定期宣判。双方当事人对于法院判决均有权上诉。二审判决后即生效。 可以适用民事习惯处理民事纠纷吗 可以适用民事习惯处理民事纠纷。 民事习惯,是指当事人所知晓或实践的生活和交易习惯。在我国,当满足没有相关法律规定、当事人知悉该习惯、所适用的民事习惯不违背公序良俗这三大条件时,该民事习惯可以作为处理民事纠纷的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十条 处理民事纠纷,应当依照法律;法律没有规定的,可以适用习惯,但是不得违背公序良俗。 法律依据 该内容由 蒋先锋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