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律师分析: 1、如果是判处罚金的,罚金由犯罪分子在规定的时间内交纳,一般是存到法院指定的银行账户中,如果犯罪分子不执行的,由法院强制执行犯罪分子的财产。 2、如果是处没收财产的,由一审人民法院负责对犯罪分子的财产进行调查,确定是犯罪分子财产的,就会收缴、没收的财产会上缴国库。 法院执行财产刑的,要注意执行的期限一般为六个月,法院在执行财产刑是,可以委托其他的单位协助执行,对犯罪分子的财产情况进行调查,必要时可以采取强制措施查封、冻结、扣留犯罪分子财产。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刑事裁判涉财产部分执行的若干规定》第一条 本规定所称刑事裁判涉财产部分的执行,是指发生法律效力的刑事裁判主文确定的下列事项的执行: (一)罚金、没收财产; (二)责令退赔; (三)处置随案移送的赃款赃物; (四)没收随案移送的供犯罪所用本人财物; (五)其他应当由人民法院执行的相关事项。 刑事附带民事裁判的执行,适用民事执行的有关规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