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合同承受条件是什么 |
释义 | 合同承受的生效要件合同承受须具备以下要件,才能生效: (一)须有合法有效的合同存在。 这是合同承受的首要条件。如果合同为违法合同,则自然不可能发生合同承受;如果合同已无法律效力,如合同已经履行完毕,则也没有合同承受的必要。 (二)承受的合同为双务合同。 双务合同是指双方当事人都享有权利和承担义务的合同。双方的债权债务关系呈对应状态,即每一方当事人既是债权人又是债务人。单务合同是指一方当事人只享有权利而不尽义务,另一方当事人只负义务而不享有权利的合同。由于合同承受的内容既包括权利,又包括义务,因而只有对于双务合同才会发生合同承受的问题,单务合同只能发生债权让与或者债务转移,而不能发生合同承受。 (三)须原合同当事人与第三人达成合同承受的合意。 关于合同承受的合意,适用民法关于意思表示(意思表示是指行为人把发生一定私法上效果的内心意思以一定的方式表达于外部的行为)的规定,并且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转让权利、转移义务应当办理批准、登记手续的,应当办理。 (四)须经对方当事人同意。 由于合同承受所转移的内容既包括合同权利,又包括合同义务,因而合同承受须经对方当事人同意。我国法律规定,当事人一方经对方同意,可以将自己在合同中的权利和义务一并转让给第三人。未经对方同意,合同承受不发生效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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