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被害人有无上诉权,规定是 |
释义 | 被害人是有上诉权的。在自诉案件当中,受害人是有上诉权的,公诉案件当中,受害人没有上诉权,被害人需要向检察院提起请求,由检察院向法院提起抗诉,检察院从收到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的请求之后需要在五天之内做出答复。自诉案件被害人的家属也有权提起上诉,居于原告的诉讼地位,公诉案件中被害人居于证人地位。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不服地方各级人民法院一审判决的,自收到判决后五日以内,有权请求人民检察院提出抗诉。人民检察院自收到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的请求后五日内,应当作出是否抗诉的决定并答复请求人。 公诉案件被害人可以上诉吗 公诉案件被害人一般不可以上诉,但是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不服地方各级人民法院第一审的判决的,自收到判决书后五日以内,有权请求人民检察院提出抗诉。 《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九条 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不服地方各级人民法院第一审的判决的,自收到判决书后五日以内,有权请求人民检察院提出抗诉。人民检察院自收到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的请求后五日以内,应当作出是否抗诉的决定并且答复请求人。 第二百三十条 不服判决的上诉和抗诉的期限为十日,不服裁定的上诉和抗诉的期限为五日,从接到判决书、裁定书的第二日起算。 受害人可以要求上诉的吗 被害人作为犯罪的直接受害者,在刑事诉讼中应当享有相应的诉讼权利和诉讼地位,以便能够充分地表达意见,保护自己的合法权利。这是十分重要的。 在不同的刑事诉讼活动中,被害人的诉讼权利也是不完全相同的。 在公诉案件中,被害人如果对各级人民法院第一审公诉案件的判决有不同意见,不能直接提出上诉。但是,有权请求人民检察院向人民法院提起抗诉。 在自诉案件中,被害人作为自诉人有权对人民法院的一审判决提出上诉。 《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九条 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不服地方各级人民法院第一审的判决的,自收到判决书后五日以内,有权请求人民检察院提出抗诉。人民检察院自收到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的请求后五日以内,应当作出是否抗诉的决定并且答复请求人。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八十二条 人民法院决定开庭审判后,应当确定合议庭的组成人员,将人民检察院的起诉书副本至迟在开庭十日以前送达被告人及其辩护人。 在开庭以前,审判人员可以召集公诉人、当事人和辩护人、诉讼代理人,对回避、出庭证人名单、非法证据排除等与审判相关的问题,了解情况,听取意见。 人民法院确定开庭日期后,应当将开庭的时间、地点通知人民检察院,传唤当事人,通知辩护人、诉讼代理人、证人、鉴定人和翻译人员,传票和通知书至迟在开庭三日以前送达。公开审判的案件,应当在开庭三日以前先期公布案由、被告人姓名、开庭时间和地点。 上述活动情形应当写入笔录,由审判人员和书记员签名。 该内容由 尹利兵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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