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房屋转租包括哪些后果 |
释义 | 房屋转租如果经过出租人的同意,一般是没有问题的,但是如果没有经过承租人同意,一般会产生如下后果: 1、转租合同的效力待定,如果出租人不知情,转租合同很有可能无效; 2、出租人可能会因此与承租人解除租赁合同; 3、承租人要承担违约责任。 一、未经出租人同意承租人转租的效力 未经出租人同意承租人转租是不具有效力的,出租人可以与承租人解除租赁合同。但是出租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承租人转租,但在六个月内未提出异议,其以承租人未经同意为由请求解除合同或者认定转租合同无效的,法律不予支持。 二、非法转租合同效力是怎样的? 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将房屋转租给第三人的,出租人享有六个月的撤销权,撤销权为除斥期间,除斥期间适用于形成权,即通过出租人在承租人将租赁物转租给第三人之日起六个月内,可以作出是否同意转租的单方面的意思表示,如果不同意承租人转租,承租人和次承租人之间的租赁合同为无效合同,如果未作表示或明确同意转租的,承租人和次承租人的租赁合同有效。所以,六个月内未经出租人追认的,承租人将房屋转租给第三人的,双方签订的转租合同为效力为待定状态。 三、合同未经房东同意转租是否有效 未经房东同意转租,合同是有效的。未经房东同意的转租,房东是可以解除原租赁合同的。合同解除前,转租合同是有效的,只是因为转租人不具有对房屋转租的权利,会承担违约责任。 根据2021年实施的《民法典》第七百一十六条规定,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可以将租赁物转租给第三人。承租人转租的,承租人与出租人之间的租赁合同继续有效;第三人造成租赁物损失的,承租人应当赔偿损失。 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转租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民法典》第七百一十八条规定,出租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承租人转租,但是在六个月内未提出异议的,视为出租人同意转租。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七百一十六条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可以将租赁物转租给第三人。承租人转租的,承租人与出租人之间的租赁合同继续有效;第三人造成租赁物损失的,承租人应当赔偿损失。 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转租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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