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我国目前没有明确规定跟未成年人聊污秽会有处罚,但是在聊天记录如果有涉嫌传播淫秽物品,且不构成犯罪的情况下,公安机关会处10日以上到15日以下治安拘留。 但是对于传播淫秽物品构成犯罪的,要判处两年以下有期徒刑。淫秽书刊是以宣传淫秽、刺激性欲为目的,公然蔑视社会性道德和性风俗,足以导致普通人腐化堕落甚至犯罪,从整体上考察又没有艺术或科学价值的图书和期刊。 这是违背公序良俗的行为,会受到社会的谴责。这种行为暂时不属于违法行为。但行为造成的后果严重的,行为人可能会触犯刑法,受到刑罚的严厉处罚。故而请勿带有不正当目的与未成年人进行不健康的聊天。会涉嫌传播淫秽物品罪,向不满十八周岁的未成年人传播淫秽物品的,则会从重处罚,这个是不考虑是否自愿的,是行为犯。 此外如果一方说自己不是自愿的,另一方还可能被治安管理处罚,进行拘留。网络上和未成年人进行聊污的话属于违法行为,属于诱骗未成年人。如果情节严重的就构成了拐骗未成年人罪,可能要承担刑事责任的。如果和未满十四周岁的未成年人发生性关系属于强奸罪。网上聊污属于违法,属于国家严厉禁止的。如果举报,轻者会受到治安处罚,长期的聊污比较严重的,会被追究刑事责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三百六十四条 传播淫秽的书刊、影片、音像、图片或者其他淫秽物品,情节严重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组织播放淫秽的电影、录像等音像制品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制作、复制淫秽的电影、录像等音像制品组织播放的,依照第二款的规定从重处罚。向不满十八周岁的未成年人传播淫秽物品的,从重处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