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陪产假 按各地《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规定办理。 赔偿金 ,又称护理假、陪护假,是女孩子该合法生育期间,给予男方照顾其妻的休假权。陪产假不是 劳动法 规的规定,发生争议 劳动监察 和 劳动争议仲裁 委员会均不受理。陪产假是计划生育 法规 的规定,具体由所在省、直辖市、自治区规定,发生争议向当地卫生计生委和人民政府投诉。 职工请陪产假,一般需要提交夫妻关系证明、女方生育证明、计生委生育登记证明,可以在女方生产后即申请办理,按批准的日期享受。 以下提供广东省和 上海 市的规定,仅供参考: 《广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 第三十一条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子女的夫妻,女方享受三十日的奖励假,男方享受十五日的陪产假。在规定假期内照发 工资 ,不影响福利待遇和全勤评奖。 《上海市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 第三十一条符合法律规定 结婚 的公民,除享受国家规定的 婚假 外,增加婚假七天。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的夫妻,女方除享受国家规定的 产假 外,还可以再享受生育假三十天,男方享受配偶陪产假十天。生育假享受产假同等待遇,配偶陪产假期间的工资,按照本人正常出勤应得的工资发给。 法律客观: 《湖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 第二十一条 符合法定生育条件的夫妻,女方除享受国家规定的产假外增加产假六十天,男方享受护理假二十天。增加的产假、护理假视为出勤。 《江苏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二十七条第二款 自2016年1月1日起,符合本条例规定生育子女的夫妻,女方在享受国家规定产假的基础上,延长产假三十天,男方享受护理假十五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