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是否需要公证继承财产? |
释义 | 遗嘱继承无需公证,但继承遗产时进行公证可避免纠纷。遗嘱继承从被继承人死亡时开始,按法定继承或遗嘱继承办理。继承开始后需通知其他继承人和遗嘱执行人。遗产继承公证需要继承人身份证明、死者死亡证明和注销户口证明,亲属关系证明,死者婚姻证明和财产凭证。请注意办理委托公证和放弃继承权的声明。遗产税需在交易中心办理过户登记时支付。 法律分析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遗嘱继承是不需要公证的,被继承人死亡后,遗产就开始继承,当然继承遗产时进行公证,可以避免不必要纠纷。 《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二十一条继承从被继承人死亡时开始。 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第一千一百五十条继承开始后,知道被继承人死亡的继承人应当及时通知其他继承人和遗嘱执行人。继承人中无人知道被继承人死亡或者知道被继承人死亡而不能通知的,由被继承人生前所在单位或者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负责通知。 遗产继承公证需要哪些材料 1、所有继承人的身份证、户口簿或其它身份证明(包括父母、配偶、子女),所有继承人需全部到公证处申请办理;如不能亲自至公证处办理的,需要在当地办理委托公证,委托他人代为办理继承权公证;如不能亲自至公证处办理并且放弃继承权的,需要在当地办理放弃继承权的声明书公证; 2、死者的死亡证明和注销户口证明(缺一不可);(死亡证明可以是复印件,如果没有复印件,需先至公证处领取一张介绍信,至所在区卫生防疫站开具死亡证明,也可以由死亡时的医院开具;户口本上如果没有死者的户籍注销记录,需提供户籍地警署户籍注销证明,有则不用开具注销证明) 3、所有继承人与死者间的亲属关系证明(如单位证明、结婚证、独生子女证),所有继承人需要亲自到场,如果有人放弃继承的,需要签署放弃继承权的声明;4、继承人已死亡的,提交死亡证明、婚姻证明和亲属关系证明(包括父母、配偶、子女);【注:申请人应先至公证处领取专用表格,交由死者原单位人事或人事档案部门开具】 5、死者的婚姻证明;【注:指结婚证、离婚证(或法院离婚判决书及生效证明、离婚调解书)、户口本上婚姻状况记载;结婚年代久远或结婚证遗失的,可以不提供结婚证;死者死亡时如果是未婚、丧偶、或离婚的,需提供由户籍地民政局开具的《无婚姻登记记录证明》】 6、死者的财产凭证,如房地产权证、银行存款证明、股票对帐单等;【请注意不要遗漏,否则需要重新办理;遗产税尚无法律规定,继承权公证办理完毕后,至交易中心办理过户登记时,会另收取一定的手续费等,请向该房地交易中心咨询】 结语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遗嘱继承无需公证,但继承遗产时进行公证可避免纠纷。根据《民法典》第1121条,继承从被继承人死亡时开始。根据第1123条,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遗嘱继承或遗赠办理。继承开始后,继承人应及时通知其他继承人和遗嘱执行人。遗产继承公证所需材料包括继承人身份证明、死者死亡证明、注销户口证明、亲属关系证明和财产凭证等。请注意准备完整材料以避免重新办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第四章继承第三十一条法定继承,适用被继承人死亡时经常居所地法律,但不动产法定继承,适用不动产所在地法律。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章遗嘱继承和遗赠第一千一百四十三条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所立的遗嘱无效。 遗嘱必须表示遗嘱人的真实意思,受欺诈、胁迫所立的遗嘱无效。 伪造的遗嘱无效。 遗嘱被篡改的,篡改的内容无效。 中华人民共和国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第四章继承第三十三条遗嘱效力,适用遗嘱人立遗嘱时或者死亡时经常居所地法律或者国籍国法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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