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继承权人是否需要公证? |
释义 | 遗嘱形式多样,包括自书、代书、录音、口头和公证等。符合法律规定的遗嘱形式都有效,不一定要公证。遗嘱人需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内容真实有效。公证是最可靠方式,避免争议,建议采用。民法典规定了各种遗嘱形式的要求,如自书需亲笔书写、代书需见证人签名等。录音遗嘱和口头遗嘱需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危急情况下的口头遗嘱在消除后需以书面或录音录像形式确认,否则无效。 法律分析 遗嘱有各种合法形式,包括自书遗嘱、代书遗嘱、录音遗嘱、口头遗嘱、公证遗嘱,只要符合法律规定的条件,就可以有效,不是必须公证。 遗嘱人必须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内容是遗嘱人的真实意思表示,是按照法律规定的方式对其遗产或其他事务所作的个人处分,未经公证同样具有法律效力。因此,不公证的遗嘱只要符合法律规定的遗嘱形式都是有效的,但公正是效力最高也是最可靠的方式,能够避免对于遗嘱真实性所产生的纠纷,推荐采取公正遗嘱的方式。 法律规定 《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三十四条自书遗嘱由遗嘱人亲笔书写,签名,注明年、月、日。 第一千一百三十五条代书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由其中一人代书,并由遗嘱人、代书人和其他见证人签名,注明年、月、日。 第一千一百三十六条打印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遗嘱人和见证人应当在遗嘱每一页签名,注明年、月、日。 第一千一百三十七条以录音录像形式立的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遗嘱人和见证人应当在录音录像中记录其姓名或者肖像,以及年、月、日。 第一千一百三十八条遗嘱人在危急情况下,可以立口头遗嘱。口头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危急情况消除后,遗嘱人能够以书面或者录音录像形式立遗嘱的,所立的口头遗嘱无效。 结语 遗嘱形式多样,如自书、代书、录音、口头、公证等,只要符合法律规定条件,即有效,公证非必需。遗嘱人需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内容真实,按法规对遗产或事务个人处分,未公证同样有效。然而,公证是最高、最可靠的方式,可避免真实性争议,建议采用公证遗嘱。根据《民法典》规定,不同形式有不同要求,如自书需遗嘱人亲笔书写、签名、注明日期。代书需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其中一人代书,遗嘱人、代书人和其他见证人签名,注明日期。打印、录音录像、口头遗嘱也有相应规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第四章继承第三十一条法定继承,适用被继承人死亡时经常居所地法律,但不动产法定继承,适用不动产所在地法律。 中华人民共和国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第四章继承第三十三条遗嘱效力,适用遗嘱人立遗嘱时或者死亡时经常居所地法律或者国籍国法律。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章遗嘱继承和遗赠第一千一百四十三条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所立的遗嘱无效。 遗嘱必须表示遗嘱人的真实意思,受欺诈、胁迫所立的遗嘱无效。 伪造的遗嘱无效。 遗嘱被篡改的,篡改的内容无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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