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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两天工资未付,饭店员工求助
释义
    《民法典》规定,当合法权益受到紧急侵害且无法获得国家机关保护时,受害人可在必要范围内采取扣留侵权人财物等措施。因此,老板扣留欠款者财物属于自助行为,不构成侵权。
    法律分析
    根据《民法典》规定,当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情况紧急且不能及时获得国家机关保护,不立即采取措施将使其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的,受害人可以在保护自己合法权益的必要范围内采取扣留侵权人的财物等合理措施。吃饭不给钱,老板扣留其财物的行为,成立自助行为,具有违法阻却性,不构成侵权。
    拓展延伸
    员工维权:拖欠两天工资,饭店陷入纠纷
    员工维权:拖欠两天工资,饭店陷入纠纷。在这起事件中,饭店未按时支付员工两天的工资,导致员工不得不求助维权。员工们坚决要求饭店支付拖欠的工资,并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这一事件引发了饭店与员工之间的纠纷,双方陷入了激烈的争议和法律斗争。员工们通过法律途径,寻求公正和合理的解决方案,以确保自己的权益得到保护。这起事件也引发了对于劳动者权益保护的广泛讨论,呼吁加强对于工资支付的监管和保障制度的完善。
    结语
    在这起员工维权事件中,根据《民法典》的相关规定,当合法权益受到侵害且无法及时得到国家机关保护时,受害人可以采取必要的措施来保护自己的权益。员工们坚决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要求饭店支付拖欠的工资。这起事件引发了激烈的争议和法律斗争,同时也呼吁加强对劳动者权益保护的监管和制度完善。通过法律途径寻求公正和合理的解决方案,是确保员工权益得到保护的重要途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12修正):第二章 劳动合同的订立 第二十二条 【服务期】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可以与该劳动者订立协议,约定服务期。
    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数额不得超过用人单位提供的培训费用。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支付的违约金不得超过服务期尚未履行部分所应分摊的培训费用。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服务期的,不影响按照正常的工资调整机制提高劳动者在服务期期间的劳动报酬。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12修正):第二章 劳动合同的订立 第二十五条 【违约金】除本法第二十二条和第二十三条规定的情形外,用人单位不得与劳动者约定由劳动者承担违约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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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2/13 16:51: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