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如果不去收房,并没有提前通知开发商,开发商会默认业主对房屋质量检验合格,业主将会被动收房,物业费的收取对象转变为业主,即便是业主没有签署协议也会开始收取物业费。如果是一直拖延,且无理由的拒绝收房,业主将会失去期限利益,并且还要承担物业违约金。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四百七十九条 承诺是受要约人同意要约的意思表示。 第四百八十条 承诺应当以通知的方式作出;但是,根据交易习惯或者要约表明可以通过行为作出承诺的除外。 第四百八十一条 承诺应当在要约确定的期限内到达要约人。 要约没有确定承诺期限的,承诺应当依照下列规定到达: (一)要约以对话方式作出的,应当即时作出承诺; (二)要约以非对话方式作出的,承诺应当在合理期限内到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