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仓储合同与保管合同的区别有: 1.不交付保管物是否构成违约不同。保管合同是实践合同,仓储合同是诺成合同。寄存人将保管物交付给保管人时,合同才成立。 2.保管人对保管物的验收和赔偿责任不同。保管合同的寄存人,对交付的保管物有暇疵或者按照保管物的性质需要采取特殊保管措施的,应当将有关情况告知保管人。仓储合同没有这个要求。 3.保管人的要求不同。仓储合同的要求更高,对保管人可能有特殊要求。《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九百零四条 仓储合同是保管人储存存货人交付的仓储物,存货人支付仓储费的合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