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交通事故调解书从何而来? |
释义 | 交通事故调解书的主旨是由公安机关制作,调解达成协议后生效。交通事故调解书的制作时间有具体规定。对于不履行调解书的情况,可以申请强制执行或向法院提起诉讼。对交通事故调解书不服可以上诉。调解书不具有法律上的强制力,需要双方自觉履行,否则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交通事故损害赔偿争议可以请求公安机关调解或直接向法院提起诉讼。 法律分析 一、交通事故调解书谁给出 交通事故调解书是公安机关出具的,经调解达成协议的,公安机关应当制作调解书,由当事人和有关人员、调解人签名,加盖公安机关印章后即行生效。调解期满后未达成协议的,公安机关应当制作调解终结书,由调解人签名,加盖公安机关印章。 交通事故责任书出具时间: 1.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自现场调查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 2.交通肇事逃逸案件在查获交通肇事车辆和驾驶人后十个工作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 3.对需要进行检验、鉴定的,应当在检验、鉴定结论确定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 4.逃逸交通事故尚未侦破,受害一方当事人要求出具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在接到当事人书面申请后十个工作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并送达受害一方当事人。 二、交通事故调解后不履行怎么办 交通事故调解后不履行的处理方法如下: 1.交通事故诉讼后对方不赔钱可以申请强制执行; 2.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当事人必须履行; 3.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也可以由审判员移送执行员执行; 4.调解书和其他应当由人民法院执行的法律文书,当事人必须履行。 三、交对交通事故调解书不服可起诉吗 对交通事故调解书不服,事故的双方都可以要求上诉。 公安交管部门调解赔偿,不是解决交通事故损害赔偿争议的必经程序,也不是诉讼的前置程序。调解协议不具有法律上的强制力,靠双方自觉履行,其中任何一方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各方当事人均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四条规定:“对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的争议,当事人可以请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当事人未达成协议或者调解书生效后不履行的,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结语 交通事故调解书是由公安机关出具的,经调解达成协议后生效。如果调解期满后未达成协议,公安机关将制作调解终结书。交通事故责任书的出具时间根据具体情况而定。若交通事故调解后一方不履行协议,可通过申请强制执行或向法院提起诉讼来解决。对交通事故调解书不服,双方均可要求上诉。调解协议不具有法律上的强制力,需要双方自觉履行。如有一方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当事人可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解决争议。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当事人可以选择向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请求调解或直接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法律依据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九章 损害赔偿调解 第九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终止调解,并记录在案: (一)调解期间有一方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的; (二)一方当事人无正当理由不参加调解的; (三)一方当事人调解过程中退出调解的。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九章 损害赔偿调解 第八十五 条当事人申请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达成调解协议后,双方当事人认为有必要的,可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调解法》共同向人民法院申请司法确认。 当事人申请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调解未达成协议的,当事人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或者自人民调解委员会作出终止调解之日起三日内,一致书面申请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进行调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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