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不给抚养费还可以有探视权吗 |
释义 | 不给抚养费还有探视权,抚养费是支付给孩子使用的费用,照顾孩子的一方可以放弃,也就是和孩子生活的一方的权利。支付是另一方的义务。探望权是不和孩子生活的一方的权利,和孩子生活的一方没有权利剥夺,否则诉讼在没有特殊的情况,一般是败诉。 一、离婚后孩子的抚养权怎么判 夫妻双方感情破裂就会走上离婚的道路,当双方离婚,又有了小孩,就会涉及到孩子的抚养权问题。刚起诉离婚后,孩子的抚养权,到底是归爸爸还是归妈妈。 一般的话都会综合考虑: 1.主要是从最有利于保障未成年人的合法权利,最有利于他们的身心健康发展 2.同时也要考虑到父母双方的经济能力,有没有条件抚养孩子?从孩子的年龄大小来考虑 3.如果孩子还是在哺乳期的话,一般会判给女方抚养,如果已经过了哺乳期,应该综合考虑。 4.哪一方更有利于孩子的健康成长,当然也可以询问孩子的意见,征得小孩子本人的同意。 5.获得小孩子抚养权的一方需要抚养小孩子,但这并不意味着,没有抚养权的一方就没有抚养小孩的义务。 6.没有抚养权一方的父母也应当每个月支付抚养费。 7.得到抚养权一方的父母也不能剥夺另一方的权利,需要给他们一定的时间去看望自己的孩子,保障他们的探视权。如果法院判决以后,有抚养权的一方没有履行抚养的义务,或者是另一方认为自己更适合的话,可以重新起诉,要求法院变更抚养权。 二、放弃抚养权可以干涉孩子的生活吗 放弃抚养权不可以干涉孩子的生活。没有抚养权的一方对孩子也有抚养和探视孩子的权利。但是不能因此而过多干涉孩子的生活。如果过多干涉对孩子造成了不利的影响或者不利于孩子身心健康成长,那么抚养权一方是有权利向法院申请终止探视权。如果是抚养权一方没有更好的尽到抚养责任,那么另一方可以向法院申请变更孩子抚养权。 三、离婚子女的探视时间是如何规定的 没有具体的行文规定。总的来说还是要看夫妻双方离婚时的离婚协议书是怎么样书写的以及当时的实际情况还有子女本身的意愿。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六条: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 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父或者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 一般法院会判决另一方在每个月的单周或双周的某一天行使探视权,也可能会有一至两天的探视时间。如果另一方行使探视权明显影响孩子的成长健康,或八周岁以下的儿童明确不愿被另一方探视,可另行向法院起诉,由法院暂时中止另一方的探视权。除此之外,任何人不能剥夺另一方对孩子的探视权。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六条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 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父或者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 第一千零八十六条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 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父或者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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