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词典首页

请输入您要查询的问题:

 

问题 离婚中的冷静期该如何处理?
释义
    冷静期是离婚过程中的一个制度,规定了双方在离婚登记申请提交后三十日内未提出反悔的情况。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七条,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在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因此,离婚中的冷静期是指双方在离婚登记申请提交后三十日内未提出反悔的情况,如果冷静期满后仍未提出反悔,则说
    法律分析
    在离婚过程中,如何处理冷静期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七条,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二、离婚协议书范文
    甲方:,男,汉族,年月日出生,住,身份证号码:电话:
    乙方:,女,汉族,年月日出生,住,身份证号码:电话:
    甲方与乙方于2014
    年_8__月认识,于__2014_年__9_月_23__日在_广西平南__登记结婚,婚后无子女,因___性不合_致使夫妻感情确已破裂,已无和好可能,现经夫妻双方自愿协商达成一致意见,订立离婚协议如下:
    1、甲乙双方自愿离婚。
    2、夫妻共同财产的处理:
    (1)存款:双方名下的银行存款各自归各自所有
    (2)房屋:登记在乙方名下的夫妻共同所有的位于邕武路山渐青的房地产所有权归甲方所有,房地产权证的业主姓名变更的手续自离婚后30日内办理,乙方必须协助甲方办理变更的一切手续,过户费用由甲方负责。甲方应于_2019年12_月_31日前一次性补偿房屋差价_50000元给乙方。
    (3)其他财产:婚前双方各自的财产归各自所有,甲乙双方各自的私人生活用品及首饰归各自所有(附清单)。
    3、债务的处理:
    甲乙双方确认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没有发生任何共同债务,任何一方如对外负有债务的,由负债方自行承担。
    4、一方隐瞒、转移夫妻共同财产的责任:
    甲乙双方确认夫妻共同财产在上述第三条已作出明确列明。除上述房屋、家具、家电及银行存款外,并无其他财产,任何一方应保证以上所列婚内全部共同财产的真实性。
    本协议书财产分割基于上列财产为基础。任何一方不得隐瞒、虚报、转移婚内共同财产或婚前财产。如任何一方有隐瞒、虚报除上述所列财产外的财产,或在签订本协议之前二年内有转移、抽逃财产的,另一方发现后有权取得对方所隐瞒、虚报、转移的财产的全部份额,并追究其隐瞒、虚报、转移财产的法律责任,虚报、转移、隐瞒方无权分割该财产。
    5、双方确认对方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人,能够自行处分自己的行为和财产。
    6、本协议经双方签字后,待有效的法律文书生效时具有法律效力。双方承诺对该协议书的字词义非常清楚,并愿意完全履行本协议书,不存在受到胁迫、欺诈、误解情形。
    7、本协议书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婚姻登记部门保留一份。在双方签字,并经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相应手续后生效。
    甲方:乙方:
    年月日年月日
    离婚中的冷静期在法律上是属于双方尚未完成办理离婚手续的时效,具体情况要根据双方协商的情况来认定,如果对相关情况的处理不清楚的,可以咨询律师来进行合法的界定,但在冷静期满后未提出反悔的,说明双方解除了婚姻关系。
    拓展延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的规定,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申请。由此可知,民法典对于离婚冷静期的规定主要是为了保障婚姻关系的稳定和和谐。
    在离婚冷静期期间,双方当事人应当认真考虑自己的婚姻关系,是否真的已经无法维持。如果冷静期过后仍然决定离婚,则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再次提出离婚申请。如果冷静期过后双方仍然没有达成离婚协议,则可以考虑寻求法律途径解决问题。
    民法典对于离婚冷静期的规定,旨在保障婚姻关系的和谐稳定,减少因为一时冲动而导致的离婚。在冷静期期间,双方当事人应当认真思考婚姻关系,寻求妥善的解决方案。
    结语
    离婚冷静期是离婚过程中的一环,对于如何处理冷静期,需要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进行协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七条,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因此,在离婚冷静期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否则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章 离婚 第一千零七十七条 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章 离婚 第一千零八十条 完成离婚登记,或者离婚判决书、调解书生效,即解除婚姻关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章 结婚 第一千零五十二条 因胁迫结婚的,受胁迫的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
    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胁迫行为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被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当事人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恢复人身自由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随便看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

 

Copyright © 2004-2022 uianet.net All Rights Reserved
更新时间:2025/3/20 22:32: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