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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公务员病假规定是什么?
释义
    公务员病假规定《公务员法》没有对公务员病假做明确的规定。但是对公务员的福利待遇以及对公务员的辞退有明确规定。国家对国家公务员(机关工作人员)休假的规定:
    (一)参加工作时间满1年不满5年的,每年休假期为3天;
    (二)参加工作时间满5年不满10年的,每年休假期为7天;
    (三)参加工作时间满10年不满20年的,每年休假期为10天;
    (四)参加工作时间满20年不满30年的,每年休假期为15天;
    (五)参加工作时间满30年及以上的,每年休假期为20天。上述人员在参加工作时间满规定年限后,从次年起享受相应的年休假假期。年休假假期应当年用完,不得跨年度使用。
    (六)个人的年休假可以集中使用,也可以分段安排。遇法定节日和公休假日可以顺延相应的假期期限。
    (七)病事假可先用年休假抵扣,全数抵扣后再按病事假规定扣减工资、奖金待遇。
    (八)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当年不享受年休假待遇:
    1、上年度考核不称职(不合格);
    2、当年事假累计超过20天;
    3、当年病假累计超过30天;
    4、当年病假、事假累计相加超过40天。如当年享受了年休假以后,其病、事假假期超过了本条第
    2、
    3、4款其中一款规定的,则其不再享受下一年度的年休假。
    (九)年休假待遇符合休假条件的工作人员在休假期间工资照发,福利待遇不受影响。
    国家公务员请假规定
    一、请假
    (一)病假、事假无伦时间长短都必须向有关领导请假告知,绝不能不告而别,不请自走。无人知晓去向,无故不按时上班者视为旷工。
    (二)请假的时限与准假权限
    1、请假半天的向本股室负责人请假;
    2、请假一天的向分管副局长请假;
    3、请假超过一天的向局长请假;
    4、请假期满,尚需再续者,应当向有关领导请示续假;
    5、请假期满不归者,视为无故旷工。
    (三)局领导请假
    1、副局长请假:一天内向办公室考勤人员通告;一天以上向局长请假。
    2、局长请假:一天内向分管考勤人员通告;一天以上向分管考勤副局长通告,并按有关规定向县有关领导请假。
    (四)请假的方式
    1、实行请假条制度。无伦请假时间长短,都必须填写请假条,分别按权限批示并留存备案。
    2、请假者由本人申请并填写请假条,按权限分别由股室负责人、分管领导、局长审批。请假条由办公室负责设计、印制。
    (五)对违犯制度的处理
    1、对于偶尔发生的违犯请假制度的人不予追究;
    2、对于违犯2次以上者,原则是批评教育,提高认识,自我改正;
    3、对于长期不请假、擅离职守、无故不上班、视为无故旷工,列为年终公务员考核;
    4、请假逾期、又不续假、又不上班,视为无故旷工,列为年终公务员考核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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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3/29 18:02: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