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有限责任公司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应当符合设立股份有限公司的条件,并依照以下程序办理: 1、向有关政府部门提交申请,并获得批准; 2、原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作为拟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的发起人,将其净资产按1∶1的比例投入到拟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 3、由会计师事务所出具验资报告; 4、制定公司章程,召开创立大会; 5、创立大会结束后的30天内,由公司董事会向公司登记管理机关申请设立登记; 6、在媒体上公告。 根据《公司法》第九条第一款规定,有限责任公司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应当符合本法规定的股份有限公司的条件。股份有限公司变更为有限责任公司,应当符合本法规定的有限责任公司的条件。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公司法》第九条 有限责任公司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应当符合本法规定的股份有限公司的条件。股份有限公司变更为有限责任公司,应当符合本法规定的有限责任公司的条件。 有限责任公司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的,或者股份有限公司变更为有限责任公司的,公司变更前的债权、债务由变更后的公司承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