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无预售证退房有哪些赔偿 |
释义 | 开发商如果是没有预售证而出售房屋,进而导致房屋买卖合同无效的、被撤销的或者是解除的,受害人可以向开发商要求返还已经支付的购房款、房款的利息和赔偿损失,而且可以要求出卖方承担不大于已经支付购房款一倍的赔偿责任。在寻求赔偿时要收集相关的证据,尽可能的保证诉求有依据。 一、九条明确规定了商品房买卖合同中属于出卖人恶意违约和欺诈,致使买受人无法取得房屋的五种情形可以适用惩罚性赔偿原则。即: 1、商品房买卖合同订立后,出卖人未告知买受人又将该房屋抵押给第三人(又称“先卖后抵”); 2、商品房买卖合同订立后,出卖人又将该房屋出卖给第三人(又称“一房二卖”); 3、故意隐瞒没有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的事实或者提供虚假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 4、故意隐瞒所售房屋已经抵押的事实(又称“先抵后卖”); 5、故意隐瞒所售房屋已经出卖给第三人或者为拆迁补偿安置房屋的事实。 在此五种情形下,买受人除可请求出卖人返还已付购房款及利息、赔偿损失外,并可以请求出卖人承担不超过已付购房款一倍的赔偿责任。 当然,按照最高法院的规定,必须是在由此五种情形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被确认无效或者被撤销、解除的前提下,买受人才可请求出卖人承担不超过已付购房款一倍的赔偿责任。 最高法院副院长黄松有就法释[2003]7号答记者问中指出,这五种情形下的惩罚性赔偿责任是以《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四条和《消法》第一百七十二条规定的惩罚性赔偿责任原则为依据的,但不是对《消法》第一百七十二条规定的直接适用。 二、购房者对于开发商欺诈可获何偿 可以解除合同、返还已付购房款及利息、赔偿损失,并可以请求不超过购房款一倍的赔偿。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八条规定:具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无法取得房屋的买受人可以请求解除合同、返还已付购房款及利息、赔偿损失,并可以请求出卖人承担不超过已付购房款一倍的赔偿责任: (一)商品房买卖合同订立后,出卖人未告知买受人又将该房屋抵押给第三人; (二)商品房买卖合同订立后,出卖人又将该房屋出卖给第三人。 即房屋先买者的惩罚性赔偿请求权,购房人在可以请求解除合同、返还已付购房款及利息、赔偿损失的同时,还可以要求开发商承担不超过购房款一倍的惩罚性赔偿。 第九条规定:出卖人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合同无效或者被撤销、解除的,买受人可以请求返还已付购房款及利息、赔偿损失,并可以请求出卖人承担不超过已付购房款一倍的赔偿责任: (一)开发商故意隐瞒所售房屋已经抵押的事实; (二)开发商故意隐瞒所售房屋已经出卖给第三人或者为拆迁补偿安置房屋的事实; (三)出卖人与第三人恶意串通,另行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并将房屋交付使用,导致购房人无法取得房屋; 关于开发商欺诈合同违约,以合同有效为前提,缔约过失责任及后买者的惩罚性赔偿请求权,也就是说当合同不成立或者无效时,开发商也要承担责任。 三、房屋未过户被抵押怎么办 买房之后发现房子已经处于被抵押状态的,买受人可以和出卖人协商要求返还购房款退房。如果出卖人不愿意退还购房款的,买受人可以向法院起诉要求退还购房款及其他损失,同时可以请求出卖人承担不超过已付购房款一倍的赔偿责任。因为我国法律明确的规定了:如果卖房人故意隐瞒所售房屋已经抵押的事实,业主在买房的时候不知道自己购买的房子有抵押的情况,就可以要求退房且索要一定的利息和赔偿损失。如果开发商把你的房子抵押给了银行,未能如期解压还款的,一旦开发商出现资金问题的时候,你的房子就很有可能被银行收走。所以,当我们发现购买的房子未过户就被抵押时,一定要及时主张自己的权利。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规定第九条出卖人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合同无效或者被撤销、解除的;买受人可以请求返还已付购房款及利息、赔偿损失,并可以请求出卖人承担不超过已付购房款一倍的赔偿责任:(一)故意隐瞒没有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的事实或者提供虚假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二)故意隐瞒所售房屋已经抵押的事实;(三)故意隐瞒所售房屋已经出卖给第三人或者为拆迁补偿安置房屋的事实。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