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控股公司和全资子公司的区别 |
释义 | 控股公司与子公司区别是,控股公司持有子公司资本总额或股本总额百分之五十以上,或者其持有的股份已经能够实际控制子公司的经营管理决策;而控股公司自身的经营管理更独立,相比子公司没受到其他主体太大的控制。 一、子公司欠债无力偿还,可以要求其母公司偿还吗 按规定,子公司和母公司主要有下面的联系和区别: 1、子公司受母公司的实际控制 母公司对子公司的重大事项拥有实际决定权,能够决定子公司董事会的组成,甚至说可以直接行使权力任命董事会董事。 2、两者之间的关系产生于股份的占有或者是控制协议 就拿个人持股规定来看,拥有股份多的股东对公司事务具有更大的决定权。所以,换成公司来说也是如此。一个公司如果拥有了另一个公司50%以上的股份,那就能够对该公司实行实际控制。在实践中,大多数公司的股份较为分散,因此,只要拥有一定比例以上的股份就能取得控制地位。 当然,除了控制股份之外,通过订立某些特殊的契约或协议,也可以使某一个公司控制另一个公司。 3、母公司、子公司各为独立的法人 子公司虽然处于受母公司实际控制的地位,在许多方面受到母公司的制约和管理,有的甚至实际上就像母公司的分支机构,但在法律上,子公司还是属于独立的法人,以自己的名义从事经营活动,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而且,子公司有自己的公司章程,有董事会等公司经营决策机构。子公司有自己的独立财产,其实际占有、使用的财产属于子公司,有自己的资产负债表。 子公司和母公司各以自己全部财产为限承担各自的责任,互相不承担对方的连带责任。母公司作为子公司的最大股东,仅仅是以对子公司的出资额为限对子公司在经营活动中的债务承担责任。 所以,虽然子公司在经济上受母公司的支配和控制,但在法律上,它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能够独立承担公司行为所带来的一切后果和责任,因此子公司无力偿还债务了,相对的债权人也不能找母公司还钱。 二、如何区分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 控股股东,是指其出资额占有限责任公司资本总额百分之五十以上或者其持有的股份占股份有限公司股本总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的股东;出资额或者持有股份的比例虽然不足百分之五十,但依其出资额或者持有的股份所享有的表决权已足以对股东会、股东大会的决议产生重大影响的股东。实际控制人是指虽不是公司的股东,但通过投资关系、协议或者其他安排,能够实际支配公司行为的人。实际控制人与控股股东的区别如下:1、实际控制人,一般为自然人,控股股东可以是自然人也可以是法人。2、实际控制人可以和被控制企业没有直接的资本纽带关系,即可以不是被控企业的股东;而控股股东一定是股东。3、实际控制人,是指虽不是公司的股东,但通过投资关系、协议或者其他安排,能够实际支配公司行为的人。 三、公司人格混同的表现形式有哪些? (1)母、子公司间的人格混同。由于母、子公司间存有控制与被控制的关系,子公司虽系独立的法人实体,但没有自己独立的财产,故很难保证其自身意志的独立性,据此,可从维护公平原则出发,否认子公司的法人人格,把子公司与母公司视为同一人格,由母公司直接对子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2)企业相互投资引起的人格混同。在企业相互持股的情况下,一方所持有的对方的一部分股份很可能就是对方出资给自己的财产。如该部分股份达到了控股程度,那么表面上看似乎是两个相互独立的企业,但实际上已合为一体,从而产生公司与股东人格混同。 (3)姐妹公司间的人格混同。一人出资组成数个公司,各个公司表面上是彼此独立的,实际上它们在财产利益、盈余分配等方面形成一体,董事、监理相互兼任,且各个公司的经营决策等权利均由投资者一人掌握,从而产生数个公司间人格混同。法人人格混同是否认公司独立人格的标准之一。因此,公司股东应该严格遵守公司法人制度的各项规定,这样才可以充分保障公司的独立人格和股东的有限责任,才能实现公司制企业健康稳定的发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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