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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生育津贴是由单位还是个人发放的?
释义
    生育津贴的发放及劳动纠纷解决方法:生育津贴由国家先发给单位,再由单位发给个人。劳动纠纷可向劳动监察大队投诉,若不成可向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不服仲裁裁决可向法院起诉。对方不执行仲裁裁决可申请法院强制执行。女职工产假期间的生育津贴由生育保险基金或用人单位支付。维护自身权益需积极运用法律武器。
    法律分析
    生育津贴是国家先发给单位,然后再由单位发给个人的。生育保险指劳动者和单位缴纳满一定期限的社保后,若劳动者因为生育子女而导致不得不暂时中断劳动时,国家和社会会给予一定的物质帮助,比如给付生育津贴、医疗服务和产假。其中,生育津贴会由国家先发给企业单位,再由企业单位发放给劳动者,若是生育津贴低于劳动者本人工资标准,则差额部分还需要由企业补齐。
    那么当劳动者与单位发生劳动纠纷的时候应该怎么解决呢?
    1.可以向当地的劳动监察大队进行投诉处理。可以整理打卡记录、工友证人证言、录音录像、聊天记录等来证明您与单位之间存在劳动关系;
    2.投诉不成的,可以整理证据去当地的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处理,需要注意,申请劳动仲裁的时效是一年;
    3.如果您对于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直接带着证据去法院起诉处理,去法院起诉的诉讼时效为三年;
    4.如果是对方不执行仲裁裁决的话,那么可以去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执行对方的财产,申请强制执行必须在两年内向法院申请,超过时效的话,法院将不再受理执行案件了。
    以上就是律师整理的相关内容了,在遇到自身权益受侵害时,一定要积极使用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八条规定:女职工产假期间的生育津贴,对已经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标准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对未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女职工产假前工资的标准由用人单位支付。
    结语
    合理维护劳动者权益,保障生育津贴发放的公正性和及时性,是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的重要一环。当劳动者与单位发生劳动纠纷时,可以通过向劳动监察大队投诉、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甚至起诉法院等途径来解决。在维护自身权益时,务必运用法律武器,积极维护合法权益。《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也明确了生育津贴的支付标准,以确保女职工在产假期间得到应有的物质帮助。
    法律依据
    四川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2021修正): 第五章 奖励与社会保障 第二十二条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建立健全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和社会福利等社会保障制度,促进计划生育。
    四川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2021修正): 第五章 奖励与社会保障 第二十七条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健康主管部门应当建立托育机构负责人和保育人员岗位培训制度,组织开展培训。
    鼓励高等院校、职业院校培养婴幼儿照护服务专业人才。
    四川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2021修正): 第五章 奖励与社会保障 第二十三条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落实国家财政、税收、保险、教育、住房、就业等生育支持措施,减轻家庭生育、养育、教育负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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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2/25 6:31: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