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找不到人要如何起诉离婚 |
释义 | 如何起诉离婚,对于下落不明的被告可以申请宣告失踪或死亡。离婚后的子女抚养问题,父母离婚不影响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父母仍有抚养和教育的权利和义务。离婚后,哺乳期内的子女以随哺乳的母亲抚养为原则,哺乳期后的子女抚养问题由法院根据子女权益和双方情况判决。离婚后,一方抚养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协议不成时由法院判决。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父母可以协商行使探望权利。 法律分析 一、找不到人要如何起诉离婚 被告下落不明或者监禁1年以上的,可以在原告所在地法院起诉离婚,原告可以对下落不明的人通过申请宣告失踪或申请宣告死亡的方式以达到解除婚姻关系的目的。 原告只要求离婚,不申请宣告下落不明人失踪或死亡的,法院应当对下落不明的人采用公告的方式送达诉讼文书。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视为送达。在法院规定的时间内,被告不出庭、不应诉的,法院可以缺席审理,缺席判决。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二、离婚了孩子由谁抚养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离婚与子女】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和教育的权利和义务。 离婚后,哺乳期内的子女,以随哺乳的母亲抚养为原则。哺乳期后的子女,如双方因抚养问题发生争执不能达成协议时,由人民法院根据子女的权益和双方的具体情况判决。 第一千零八十五条【离婚后的子女抚养】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关于子女生活费和教育费的协议或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第一千零八十六条【离婚后的子女探望】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 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父或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的权利;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的权利。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 结语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相关规定,如果被告下落不明或监禁一年以上,原告可以在所在地法院起诉离婚。如果原告只要求离婚而不申请宣告下落不明人失踪或死亡,法院会通过公告的方式送达诉讼文书。离婚后,父母仍有抚养和教育子女的权利和义务。对于抚养问题发生争执无法达成协议的情况,人民法院会根据子女的权益和具体情况做出判决。父或母对子女有探望权利,如有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况,人民法院可以中止探望权利。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章 离婚 第一千零七十七条 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登记条例:第三章 离婚登记 第十二条 办理离婚登记的当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登记机关不予受理: (一)未达成离婚协议的; (二)属于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 (三)其结婚登记不是在中国内地办理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登记条例:第三章 离婚登记 第十四条 离婚的男女双方自愿恢复夫妻关系的,应当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复婚登记。复婚登记适用本条例结婚登记的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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