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企业经营贷款条件 |
释义 | 1、符合国家的产业、行业政策,不属于高污染、高耗能的小企业; 2、企业在各家商业银行信誉状况良好,没有不良信用记录; 3、具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准登记,且年检合格的营业执照; 4、有必要的组织机构、经营管理制度和财务管理制度,有固定依据和经营场所,合法经营,产品有市场、有效益; 5、具备履行合同、偿还债务的能力,还款意愿良好,无不良信用记录,信贷资产风险分类为正常类或非财务因素影响的关注类; 6、企业经营者或实际控制人从业经历在3年以上,素质良好、无不良个人信用记录; 7、企业经营情况稳定,成立年限原则上在2年(含)以上,至少有一个及以上会计年度财务报告,且连续2年销售收入增长、毛利润为正值; 8、符合建立与小企业业务相关的行业信贷政策; 9、能遵守国家金融法规政策及银行有关规定; 10、在申请行开立基本结算账户或一般结算账户。 一、银行放贷给个人的规定 1、在贷款银行所在地有固定住所:2、有正当职业和稳定的收入,具有按期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3、具有良好的信用记录和还款意愿,无不良信用记录;4、能提供银行认可的合法、有效、可靠的担保;5、有明确的贷款用途,且贷款用途符合相关规定;6、在工行开立个人结算账户:7、银行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个人自用车贷款条件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或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连续居住一年以上(含一年)的港、澳、台居民及外国人(港、澳、台居民及外国人还应指定一名具有一定经济实力、信誉良好的当地居民为联系人); (二)年龄18(含)到60(含)周岁之间,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持有合法有效身份证明; (三)具有经办行所在地的户籍证明或有效居住证明; (四)信用记录和收入水平符合《中国农业银行个人信贷业务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具备按期偿还信用的能力; (五)购车行为真实,能支付不低于规定比例的购车首付款;办理置换式个人汽车贷款的,需已支付全部购车价款; (六)能提供符合条件的担保; (七)信贷业务实施前,在农业银行开立活期存款结算账户或银行卡账户,愿意接受农行信贷监督和结算监督; (八)仅以所购车辆作抵押的,个人信用等级应在A级(一般级)(含)以上;以组合方式担保的,由一级分行确定信用等级准入标准; (九)置换式个人汽车贷款必须在新车登记上牌后半年内向银行申请; (十)经办行要求的其它条件。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贷款通则》第十一条,贷款期限:贷款期限根据借款人的生产经营周期、还款能力和贷款人的资金供给能力由借贷双方共同商议后确定,并在借款合同中载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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