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去派出所报警证据不足怎么办? |
释义 | 受害人去报警证据不足的,公安机关仍可以对案件进行立案调查,对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可以依法先行拘留,对符合逮捕条件的犯罪嫌疑人,应当依法逮捕。公安机关经过侦查,对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的案件,应当进行预审,对收集、调取的证据材料予以核实。 一、刑事案件进了看守所十四天可能出来吗 刑事案件进了看守所十四天基本不可能出来,除非犯罪情节轻微,认罪态度好,有悔罪和重大立功表现的,可以对其取保候审,那样才可以出来,否则很难。 进了看守所的都是被刑事拘留的,所谓的刑事拘留就是主要犯罪事实已清楚,为防止犯罪嫌疑人外逃而对其采取的一种强制措施。 既然主要犯罪事实已清楚,那么就需要经过提请检察院批注逮捕,提请公诉最后法院宣判等过程,14天结案基本是不可能的。 刑事案件是指犯罪嫌疑人或者被告人被控涉嫌侵犯了刑法所保护的社会关系,国家为了追究犯罪嫌疑人或者被告人的刑事责任而进行立案侦察、审判并给予刑事制裁的案件 。 刑事案件一般都是国家刑事司法机关主动介入,在受害人或者群众报案、举报后,公安、检察机关即会介入侦查。然后由检察院代表国家对被告人提起公诉,由法院作为法律的裁判者进行公正的审判从而达到制裁犯罪人和保护人民的刑法目的。 绝大多数刑事案件由公安机关侦查,极少数案件由检察院侦查,这里只讲公安侦查的问题。公安机关发现犯罪行为时应当立案侦查,接到报案时需要审查,经审查发现可能构成犯罪的,应当立案侦查。 公安机关立案之后可以传唤嫌疑人录口供,调查案件。之后可以决定是否对嫌疑人进行刑事拘留。如果决定刑事拘留就会将人送进看守所,不刑事拘留的话可以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刑事拘留期为三天,在特殊情况下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 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到期之后对不需要逮捕的可以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对需要逮捕的必须要向检察院申请批准逮捕,检察院有七天的时间决定是否批准逮捕。拘留期三十天加上批准逮捕期七天,这也就是我们常说的刑事案件“黄金37天”的由来。这个时候案件并不是真正移送检察院,只是申请检察院批准逮捕,很多人一听到送到检察院就容易和审查起诉搞混。检察院决定逮捕的,由公安机关执行逮捕,检察院决定不批准逮捕的。 二、警察立案后会立即处理吗 警察在立案后一般会立即进入侦查程序。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公安机关在立案后应当立即进行侦查,调查犯罪嫌疑人有罪无罪或者罪轻,并收集相关证据线索。对符合逮捕条件的犯罪嫌疑人还应该依法逮捕。 一、警察立案的标准: 1、认为有犯罪事实的; 2、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 3、属于自己管辖的。 二、立案侦查流程: 1、受理案件。受理刑案的材料来源; 2、初查。侦查机关对所接受的案件材料的初步审查; 3、立案。公安、司法机关对于报案、控告、举报、自首等材料,依照管辖范围进行审查,判明有无犯罪事实发生和应否追究刑事责任,并决定是否作为刑事案件进行侦查或审理的诉讼活动; 4、侦查; 5、破案; 6、侦查终结。 综上所述,警察在立案后一般会立即进入侦查程序。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公安机关在立案后应当立即进行侦查,调查犯罪嫌疑人有罪无罪或者罪轻,并收集相关证据线索。对符合逮捕条件的犯罪嫌疑人还应该依法逮捕。警察立案的标准,认为有犯罪事实的;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属于自己管辖的。 三、侦查过程中发现新罪是否重新立案 一、侦查过程中发现新罪需要重新立案。检察机关可以撤回公诉补充证据,如果是其他罪名,还需要增加指控罪名。按照《刑诉法》原则规定,检察院撤销原公诉,将原卷宗退回公安机关,补充新的犯罪证据,然后重新由公安机关重新移送检察院。检察院重新审查起诉。 二、根据《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一百八十七条 公安机关对已经立案的刑事案件,应当及时进行侦查,全面、客观地收集、调取犯罪嫌疑人有罪或者无罪、罪轻或者罪重的证据材料。 第一百八十八条公安机关经过侦查,对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的案件,应当进行预审,对收集、调取的证据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及证明力予以审查、核实。 第一百八十九条 公安机关侦查犯罪,应当严格依照法律规定的条件和程序采取强制措施和侦查措施,严禁在没有证据的情况下,仅凭怀疑就对犯罪嫌疑人采取强制措施和侦查措施。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五条 公安机关对已经立案的刑事案件,应当进行侦查,收集、调取犯罪嫌疑人有罪或者无罪、罪轻或者罪重的证据材料。对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可以依法先行拘留,对符合逮捕条件的犯罪嫌疑人,应当依法逮捕。 第一百一十六条 公安机关经过侦查,对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的案件,应当进行预审,对收集、调取的证据材料予以核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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