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开放二胎政策后,将原本的晚婚晚育假取消了,但丈夫的陪产假从原来的10天增加到15天,原来的独生子女母亲产假调整为奖励奖励假30天。这样修改后,不管是生育一孩,二孩,还是再生育的目前,只要是根据法律法规规定生育的,都能享受增加30天产假待遇,而且丈夫陪产时间变为15天,能更好的照顾生育的准妈妈。 法律依据:《女职工劳动安全保护规定》 第六条 女职工在孕期不能适应原劳动的,用人单位应当根据医疗机构的证明,予以减轻劳动量或者安排其他能够适应的劳动。对怀孕7个月以上的女职工,用人单位不得延长劳动时间或者安排夜班劳动,并应当在劳动时间内安排一定的休息时间。 第九条 对哺乳未满1周岁婴儿的女职工,用人单位不得延长劳动时间或者安排夜班劳动。 |